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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设 置

人 员 设 置

 
 
校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靳雅静 电话:029-88202303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审计室主任:计新科 电话:029-88204084
纪监办公室主任:曹新军 电话:029-88202841
工作人员:曹 辉 王敬涛

校纪委工作职责

一、在校党委领导和上级纪委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学校的执行情况,认真履行“教育、保护、惩处、监督”四项职能,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协助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经常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好拟任处级干部廉政鉴定、廉政谈话和廉政档案建立工作。

三、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和处理本校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利。

四、协助校党委搞好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其政治素质,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在党组织选举、干部聘用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评议考核等工作中涉及到党风党纪方面提出的问题积极予以核实;做好处以上领导干部离任手续移交监督工作。

五、领导学校各分党委纪委会工作,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