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来校宣布给予黄国泉开除党籍处分决定
时间:2010-1-26 19:39:17 来源:党政办 点击:
西电新闻网讯 2010年1月26日下午3:30,陕西省纪委案件室王瑞峰主任、马晓东同志来我校宣布给予黄国泉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全体校领导、校党委委员参加了会议。
据查,黄国泉在任我校国资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西安龙创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贿赂的人民币8万元,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经中共陕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陕西省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黄国泉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校党委要求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廉洁自律,勤政善为,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校党委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吸取此次事件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教育的力度,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完善惩防体系,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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