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个人读书心得

| 吉智0

福尔摩斯的原型是作者在上大学时的一位教授,他给作者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使他情不自禁的做了许多关于教授的笔记,从而构造了福尔摩斯的样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福尔摩斯个人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个人读书心得篇1

从小就受我姐姐的影响喜欢看一些侦探类的书或者是电视,所以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受益不少。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的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福尔摩斯个人读书心得篇2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可精采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

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的精采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三次服用毒(服用毒后,使人感到一时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

他也很离奇,从不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有点马马虎虎的,有些小地方不注意。读了这本书,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个人读书心得篇3

《福尔摩斯选案》是一本讲述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封面上鲜红的背景和黑色的身影让我不寒而粟。我的脑中立刻联想出血流满地和我被书中情节吓得疑神疑鬼的情景。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作者柯南道尔把福尔摩斯的破案细节描写得细致入微,把一个个故事都布上一层神秘的面纱。文章中体现出了作者对警察和记者故弄悬虚、夸大其实的讽刺和对明察秋毫、头脑机警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赞赏和敬佩。

福尔摩斯侦探故事对人的启发之大,就连爱因斯坦在写《物理学的进化》一书时,也忍不住用了它来做全书的开头。他从福尔摩斯的侦破过程,说到科学家寻找自然奥秘的一般方法。“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说:“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

福尔摩斯个人读书心得篇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的结构严谨,情节波折起伏,引人入胜,丝丝入扣,生动形象的讲述了英国19世纪末隐居在贝克大街221B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的探险历程,生动的语言使人认识到一位技艺高超,有强大推理能力的传奇人物——福尔摩斯,同时也展现了这一时期壮丽的社会动态和人民的日常生活。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rk·Holrnes),他一生破案无数,断案的经验丰富,能从细微处发现大问题。夏洛克·福尔摩斯推理时通常采用的是细致入微的观察,看人先看手,再看膝盖和袖口,然后对观察到的进行整合分析,进行中,他平淡自若,仿佛和你谈话一般,然后得出结论,他那灵敏的身手,缜密的心理,精密的分析,细致的观察,敏捷的思维都让人叹为观止。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又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力与逻辑思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又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力与思维呢?其实很简单,从现在开始,我要上课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专心记忆每一个知识点,让我把其深刻的记忆,烙印在脑海里,同时,我也要每天刻苦学习,奋发图强,用知识来充实自己,用学时武装自己,更要利用有限的时间,不要使时光虚度!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客观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个人读书心得篇5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影响全世界的一部巨作,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柯南道尔。这本书讲了主人公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观察力和判断力侦破了一个又一个悬疑的案件,下面,我想说说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福尔摩斯是一位十分聪明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侦破了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之所以那么聪明,一方面跟他天生的聪明才智密不可分,更重要的是,福尔摩斯酷爱读书,这些书籍一进步补充了他的知识储备,帮助他解决了很多难题,成为了名侦探。可见,读书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来说是多么重要啊,当ipad、智能手机占据了我们大部分时间,我们读书的时候也越来越少,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悲哀。所以,无论成为名侦探也好、实现自己的梦想也好、充实自己也好,都要更多的去阅读,让书籍润泽自己的灵魂。

福尔摩斯还是一位科学怪人,十分热爱科学,甚至爱科学胜于爱自己。他经常向自己的身体里注射毒药来证实自己的猜想,这种举动时常让他的朋友华生反感,我也不例外。他再爱科学也不至于用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吧,我真搞不懂他。不过,这是一把双刃剑,它有利也有弊。正是因为他对科学的热爱,让他明白了凶手使用的高级手段,大大提高了办案效果。每当我读到他侦破案件的时候,我都十分兴奋,为他的成功感到高兴。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随随便便成功的,对一项事业的热爱是可以献出生命的。这给我很大的震撼,在实现梦想的一路上,一定是不平坦的、充满挫折的,但是我要像福尔摩斯一样,不惧怕任何困难、勇往直前。

福尔摩斯还是个傲慢的家伙。人不可能十全十美,福尔摩斯也不看例外。他的傲慢从一开始就能体现出来。在血字的研究里面,两位侦探给了他一件十分棘手的案件,而福尔摩斯却说十分简单,可是事实上这件案子让福尔摩斯绞尽脑汁。所以,大家都很憎恨他。连作者也不例外,在最后一案中,作者让福尔摩斯和詹姆斯莫里亚蒂一起坠入河中。这样一位杰出的侦探就这样离世了。有句话说的好:完美的人是可怕的人。很多时候,我要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正确的认识自己、提高自己。

一本有益的书真的可以让我们受益终生啊!

福尔摩斯个人读书心得篇6

虽然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不知已经看过了几遍了,但始终如一的感受:好看。有促使我再次翻开有三百零四面厚的书,获得了新的启示和感受,正如宋代诗人苏轼所说的“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温故而知新嘛!

整本书内容提要地说就是作者以一位叫华生的军医角度讲述故事,在华生退役后在贝克街与做事精明的福尔摩斯合租了一间房子,接着便于福尔摩斯一起经历各种案件,与福尔摩斯一起出生入死......

其中有一个句子,更能体现出福尔摩斯的精明:“除了表和鞋带之外,烟斗是最能显示一个人的个性的东西。但这只烟斗的迹象既不明显,也不重要。我只能看出它的主人身强力壮,有一口好牙齿,习惯用左手,家里很有钱。”瞧福尔摩斯从这么一个小小的烟斗的细节部分就能了解到如此多的资料,多么明锐的观察力!

又一次读完书,我又不经想起英国作家尤安·艾肯也给过我们也同样的启示书越读越熟,没错,这次我阅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最大的收获是:细节决定人的一生,观察细节也决定着人的能力。如果我有福尔摩斯一样的敏锐观察力那该多好哇,做事不再粗枝大叶,可惜,我没有,但我可以学,我要向福尔摩斯一样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不起眼的点点滴滴,让细节改变我的一生。说到这里,一股敬佩之意油然而生:“福尔摩斯,你是我生活和学习上的榜样!”

一本书,又带给我新启示。

福尔摩斯个人读书心得篇7

小时候,我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至今心有余悸。最近,我又读了这套书,再次和老朋友见面。

书的作者是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书中主要叙述福尔摩斯23年侦探生涯中侦破的各种案件。

案件中第一个案子是《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侦探经验丰富,用“回溯推理”方法,很快判断出凶手是高个子,红脸、抽雪茄、长指甲……根据这些线索,仅3天时间,轻而易举抓到凶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沉默寡言,性格古怪,善于思考,博学多才的人。他根据墙上的痕迹判断出凶手是长指甲;根据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是“抽印度雪茄”;根据脚印的距离,墙上血字位置与平视高度,判断出凶手是高男子;红脸醉汉,用自己流的鼻血写单词,是为了混淆视听。

福尔摩斯发现地上的血迹,但死者身上无伤痕,断定是被药丸毒死;他将现场拾到的“戒指”作“失物招领”广告,引来失主认领,发现蛛丝马迹;他利用身边的流浪儿寻找真凶——马夫;他周密思考,精心设计,用租马车的方法,引来马夫凶手杰弗逊·霍伯;通过凶手叙述这起复仇案的故事,使得案子成功解除。

这件案例告诉我们:福尔摩斯根据结果,往回推断的方法,找到突破口,问题变得简单,少走弯路,很快破了案。用此方法解应用题,从问题入手,根据题中已知条件分析题意,解答应用题。正确率提高,速度加快。

福尔摩斯实施抓捕行动,巧妙设计,凶手自然送上门来,此案圆满落幕。他多年的侦探经验,新颖的抓捕创举,实在让人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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