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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读盗墓笔记心得800字

| 小扬21147

学生读盗墓笔记心得800字5篇

《盗墓笔记》是南派三叔所著的盗墓题材小说,讲述吴邪、张起灵、吴三省等人进入古墓探险的故事。该系列小说于2006年开始在网上连载,2007年1月正式出版,2011年12月19日,《盗墓笔记捌—大结局(上)》和《盗墓笔记捌—大结局(下)》两本上市,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读盗墓笔记心得800字,希望大家喜欢

读盗墓笔记心得800字1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_x(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完

中间省去了很多文字,如果连贯全文来读,就有种各种感情绵绵无尽的感觉,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好吧我词穷了)

再来扯两句自己的:

之前一直喜欢听河图的“归墟终极”,调有点像“星月神话”,一直不知道歌词。某日一搜歌词,天哪:目光瞬相接如隔世鬼眼随门开启不见……第一次见河图唱这歌还是吓了一跳,平时他的歌词都古韵绵绵的,这调跟这词不搭啊……我还迷茫了半天,后来亲自看了《盗墓笔记》,铜鱼,鬼玺,都和这首歌词吻合,这才明白原来在唱《盗墓笔记》。这本书本来只打算扫一眼,太恐怖了我还是不会看的,哪知语言竟不同于一般流行小说的高度,流行小说中罕见的动作心理描写,语言幽默,贴近他们身份,有种深入底层的感觉,内容并不恐怖,一切“纠葛诡谲”都由依有据,既非偶然,又使人惊心动魄,况真是一场“人心博弈”,西泠印社的小老板,出口之话竟不像他年龄所应该说的,那么老道圆滑……

这书有些雅俗的完满揉和,说它俗吧,作者的文学功底可见一斑,况复牵涉了诸多历史建筑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说它雅吧,却叙述着一些不可思议的倒斗之事,非文坛所涉足,我这才叫欲近不得,欲舍不能。

不过我终究还是胆小,看着时没一点心悸感,看后却有些后怕,于是不得不把书放下了。看看那一摞卷子,想起了我和老爸的对话:

“你什么时候能把作业写完?”

“高三毕业!”

读盗墓笔记心得800字2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读盗墓笔记心得800字3

合上书,眩晕了良久,轻轻揉了揉太阳穴,试图从《盗墓笔记》的世界中走出,试图从吴邪的视角中走出。该动笔了,我拿起笔,却发现笔尖在微微颤抖,在纸上划出了一些波浪纹。我轻叹,不知是有何种魔力让我心中涌起惊涛骇浪无法平静,让我深陷其中思绪万千。

无论是老九门,张家,还是铁三角,我相信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相信西泠印社的存在。也许,这是一种对信仰的执着。在我心中,它早已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个精神象征,一个世界。它如同浩淼汪洋,波光粼粼闪烁着精神的光芒,我乘着小船在这里摇曳,目睹波澜壮阔,享受天水一色,发现它没有尽头。

这是盗笔的世界,我从开始的好奇转变为现在的敬畏。即使是已经翻阅过数遍,内容节也可以做出大概的描述,但我对它的理解浅之又浅,这是萤火看到圆月的崇敬。我想这就是盗笔的魅力,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新的体会;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更深的感悟;每一次阅读,我会发现从中学习永无止境。这就是《盗墓笔记》!

我们会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古代能人巧匠的巧夺天工,同时我也会感到震惊——秦岭神树篇——潜意识与超自然的完美融合。完美的第一视角,我就是吴邪。

在经历了哲罗鲑、间歇性热泉、火龙阵一系列九死一生之后,终于见到了厍国神树——青铜神树——相传只要奉满鲜血,它将会满足你的一切愿望。我仰望着这棵古代人民的“杰作”,在经过了多次生与死的抉择之后,我想我明白了,我们所要求的如此简单,到最后,也不过是被自己蒙蔽了双眼,所以,我们要正视我们的内心,不要陷入迷途。

当所有事都已经结束了,小哥找到了吴邪,“我向你道别的,这一切都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小哥,自诩一个没有过去和未的人,和这个世界没有联系,但经历了这么多之后,他终究有了一丝牵挂。

胖子临走前说了一句套话:“青不改绿水长存,咱们后会有期。”

潘子为小三爷最后的保驾护航:“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

长白是小哥最后的归宿,而吴邪,属于杭州。勿忘,“长白雪人莫忘,杭州西湖有故人。

读盗墓笔记心得800字4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读盗墓笔记心得800字5

《盗墓笔记》《鬼吹灯》里的盗墓贼被美化成青春偶像,励志英雄。让很多学考古的,研究文物的人受不了了,认为这是美化犯罪,称赞盗贼行为。实则不然,小说里可没有“文物要上交给国家的”设定,小说里可没有拯救世界拯救地球的觉悟。

小说里就是一群贼,一群有着中国古代江湖气的贼。江湖气可不是什么褒义词,不过也不是什么贬义词,江湖气就是一个有血有肉,有善有恶的气概,这本来就是立体的。至于电视剧、电影里为啥会出现这样的奇怪设定?因为不这样,广电总局不让播,压根过不了审。所以影片呈现出来的就是保卫国家,保护人类,文物都要上交的所谓的“英雄气概”。

有人批评说《盗墓笔记》书就是为了营造恐怖,然后制造偶像。 说这话的根本就没看过书,也许就翻了几页。

《盗墓笔记》告诉你盗墓是要悄悄的,枪支弹药还有些大东西也不敢直接运,警察叔叔也是要躲的,不会逢人就说:“哎,我是盗墓的。”被发现了也是要进局子的。书里还告诉你盗墓很危险,除了会坐牢,还要打粽子,破机关,九死一生,出生入死。好不容易活下来也不是说就可以挣钱了,卖冥器跟贩毒一样胆战心惊。

盗墓,挣的都是不要命的钱。

至于说制造偶像,让更多的小孩子去憧憬,纯属有病。一来,书里从来没有提过盗墓有什么好;二来,抱着“看本书看部剧为了树立一个偶像”的想法的人,还是不要看书看剧了。不然少时看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就跑出去冒险,大了看莎翁的《哈姆雷特》想要替父报仇还没那个条件呢,老了看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也出海打鱼然后与海搏斗去。 忒累,趁早别看了,洗洗睡吧! 如果不是,那又何必在乎什么偶像不偶像的,不过是为了让你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和事。

但,请记住,书≠历史。这些人、事或许与历史中的人、事相似,告诉自己:雷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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