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的读书心得体会10篇

| 开鹏3626

大学生的读书心得体会1

《鲁滨逊漂流记》故事中的鲁滨孙是个自食其力,乐观向上的人。他乘船前往南美洲,不料途中遇到大风,同伴们都死在了海里,只有他孤身一人流落到荒岛上。他在这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小岛上建房定居,去森林里打猎,畜养山羊,甚至他在第四年时还吃到了自己亲手种的粮食,他还救下了野人“星期五”,最后,回到英国。

鲁滨孙的历险,让我不由的沉思:在哪荒无人烟的荒岛上,鲁滨孙可以生活28年之久!如果我们流落到荒岛上,能活多久呢?是一天,两天,三天还是五天呢?那种没人陪聊的寂寞生活,我们能忍受得了吗?我们会打猎,会做饭,会生火吗?我们是嚎啕大哭还是乐观开朗?我们是放弃希望还是努力顽强的生活下去?

现在的我们,那个不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那个不是家长们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我们根本不具备生存的能力。不会生存,不会自立,不会自强不息!我想问问现在的青少年们,你们会做饭,会穿衣,会洗衣,会叠被吗?会做这些事的人,也绝对是绝少数人。为什么都说农村孩子早当家呢?一部分原因是源于家庭,每当父母忙不过来时,总会叫孩子来帮忙。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知道,只有自强不息,只有自我生存,才是真正的本领,才是真正的强者。可作为城市孩子的我们,不仅不会自强不息,竟然还没有农村孩子一半的生存能力,反而还更懒惰,更散漫,更无能些!

21世纪的青少年们,不要再懒惰了,不要再散漫了,不要再被父母的溺爱所蒙蔽了!学会自强不息,学会独立,学会生存吧!要想学会生存,我们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大学生的读书心得体会2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大学生的读书心得体会3

从山里进到县城里读高中的少平,由于家里穷,而这个年岁又特别容易敏感以至自卑。所以他成心要与家境优越的养民作对,在晓霞面前也不知所措,瞧不起润生,只愿意与同阶级的同窗交往。

普通地,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心疼父母,竭力要经过本身的努力改动本人的命运。少平就是这样,一方面敏感自卑,另一方面又朦朦胧胧不愿承受命运的布置而奋起搏击,所以在金钱上没有优势,就要努力在肉体上获得自尊。这个过程,在家境不好的乡村孩子身上特别明显,当年我也是由于本人的父母是农民,而一度特别羡慕父母是工人的同窗,然后暗暗赌咒“好好学习”“不孤负父母希冀”“争口吻”,这样下来的结果是,可能会学习很好,事业小成,而性格却是“争强好胜”“自以为是”“虚伪自尊”。所以,很多自傲是源于自卑的。无疑,局限性也是十分明显的。

出身无法选择,对生活的态度却能够经过本身的修炼加以调整。曾经问过皮皮娃,他们的同窗都花几生活费,花钱的态度如何。他说,挺好啊,每月花一千多的也没觉得少到哪里去,每月花三五千的土豪也没表现得很猖狂,以为都很自然。

的确不错,这些孩子们并没有由于金钱的多寡而纠结,既没有自卑,又没有炫富。他们上能够去大英博物馆巴黎圣母院,下能够钻巷子吃苍蝇馆。他们关注的不是钱,自然也就不会成为钱的奴隶,也就是自在的。

由于家境,自卑乃至自傲是能够了解的,只是,这是一个关键的分水岭,想分明了,做对了,你会晓得天下众生对等,每个人自有机缘,只需有格局有襟怀肯付出,自然有你意想不到的结果;否则,或者沉沦,或者孜孜以求个人的胜利,不时强化个人的感受,时辰以为这个社会对本人不公平,时辰想着打败他人,完成自我价值,结果是,你可能会有一个世俗眼中的“胜利”,却也一定会有纠结与局限,以至背面的结局。所以,少些自我,多些忘我,很重要。同样,有一定的经济根底也很重要,会让你的孩子更沉着一些。

大学生的读书心得体会4

与双水村的庄稼人比起来,金俊海一家人无疑算是条件好的了。俊海在县运输公司当司机跑长途,妻子(估量路遥先生特意没有给她个名字,而以金波妈替代)留在双水村,儿子金波与少平,女儿金秀与兰香都是死党。这一家人除了金波后来有段不长但令人唏嘘的故事之外,根本没有什么过多的描写。但是,这一家人的每次出场,都让人觉得漂亮!十分之漂亮!!

平常的小事自然不胜枚举:少平“失恋”了,金波为了替好朋友不平,竟然找茬把养民打了一顿,行为固然缺乏取,态度却很明朗;村里有了集体性活动,根本不出面的金波妈总是默默却又适宜地积极参与;玉厚去学校找少平,到饭点儿了,金波默默地提着馒头和猪头肉回来了;每次回家,?惶的少平的交通工具和住处都是金波支持;日常里,金波妈对少平和兰香总是拿吃拿喝……

这一次,少安要结婚了,要借二百元钱,玉厚思来想去,还是只能找俊海。当玉厚默默地坐在俊海家的椅子上,不知如何启齿的时分,俊海主动说了几句话,“玉厚哥,听说少安找了个媳妇?”“什么时分结婚?”“我刚跟金波妈磋商呢,估摸你们如今手上有些紧,用钱么?我们有哩。”“三百元够不够?”

漂亮!的确是漂亮!

真实说,俊海一家人就是普普统统的人家,义薄云天,古道热肠,侠肝义胆之类的描绘用在他们身上并不适宜。但是,他们一家人总是可以入微地谅解朋友,真诚地竭尽所能,用一点一滴的、不为发觉的、恰如其分的行动给朋友以支持,给朋友以暖和。父母是子女的教师,金波和金秀的表现,一定与俊海两口子的言行分不开。

当然,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俊海一家之所以与孙家如此交往,也是由于孙家人的厚道与真诚,俊海终年不在家,日常家里的大事小情,孙家一家人都在默默地支持协助。

仁慈、感恩、体恤、暖和、真诚,是对俊海一家人的感受。

大学生的读书心得体会5

路遥先生笔下的兰香着墨不多,是孙家四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三四岁就挎着小篮子进来挖野菜了。与少安的创业致富和少平的肉体追求相比,兰香是最不受人关注的,以至不如满银兰花猫蛋狗蛋一家四口故事多。默默的兰香只是有几个场景让人唏嘘不已。

一次是家里出了“大事”,十七岁的少平暂时撑起总指挥的角色,十三岁的兰香帮不上忙,本人默默地去喂猪捡柴火。等大家都忙成一团,忽然想起猪还没喂,灶火圪崂里才传出兰香的怯弱的声音:“妈,猪我曾经喂过了……”,还捡了够烧好几天的柴火。

还有一次印象比拟深入的是少安分家单过以后,每天忙着创业赚钱,进城时忽然想起读高中的妹妹,要给兰香留下50块钱,兰香的眼泪夺眶而出:“二哥每月给我10块钱,你那边还有嫂子呢……”这里的泪水是复杂的,冤枉,谅解,欣喜,打动……不一而足。

兰香的懂事不是什么唉声叹气,也没什么动人事迹,而是默默地谅解家中的一切,做为最小的孩子,从不流显露女孩子对物质应有的哪怕一点点的等待;家里一旦有点好吃食,总是默默地不被察觉地有各种借口分开家,把那一点好吃食留给奶奶和侄子外甥……

兰香的结局比拟理想(应该是作者的理想吧),考上了大学,还是高大上的理工科专业,找到了耿直的高干家庭的男友,真正彻底分开了双水村那个山沟沟,在一个更大更宽广的世界去领会人生的精彩。

我很喜欢兰香这个人物,不矫情,不做作,一切的亲情,感情,义务,道义,乃至追求,都默默地表现在一件件不起眼的小事中。如此,内心一定是安宁的,过程一定是激荡的,呈现了另一种的高尚之美与贵族之气。

大学生的读书心得体会6

第一次读《红楼梦》时,我还是个小孩子。故事里的林黛玉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不是因为喜欢她,相反的,我从内心十分讨厌这位整天哭哭啼啼,做事刻薄,说话尖锐的“小心眼”。我觉得这样的人不值得贾宝玉对她痴恋一生。

等我长大点了,我又重新拿起《红楼梦》。这时,我才慢慢明白黛玉的诗,黛玉的梦,黛玉的泪。重新读描写她与宝玉的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时,心里生出好些感触:初见时黛玉在心里说的一名“何等眼熟到如此”,宝玉脱口而出的“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这一问一答注定了这痴情的千古绝唱。

再读,再品。黛玉多愁的泪也有了源头。从小寄人篱下的她,小心翼翼,害怕别人对她的嘲笑。她没有勇气如史湘云,醉卧芍药丛中的青石凳上,却总是“严严实实裹着一床红绫子被”;她没有心气如薛宝钗,写出“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云”。她只愿“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

黛玉的离去,让我一直难以释怀。黛玉深爱着宝玉,他们有着“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结连理枝”的愿望,希望白头偕老。却又无奈上天让黛玉在心上人与另一个女人的良辰吉时,一面是洞房花烛,一面是生死离别。黛玉是苦的,有那么多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在爱的人的注视下离去。她却只能焚稿断情魂归离恨天。黛玉输了,败了,而胜者是那与她心上人结下金玉良缘的薛宝钗。可是,黛玉又在哪里输了呢,她的才情谁能比拟?她的一颦一笑何人能及?只能怪她生存的社会太黑,黑得如墨。黛玉的泪也只能反射它的黑。

黛玉也是幸运的。世界与封建的黑暗没有玷污这位“珠仙子”,她一直高傲纯净,她可以继续做自己,继续纯洁清高,就如她的诗“质来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浊陷渠沟”!

合上书,闭上眼,一个消瘦苍白的女子慢慢在黑暗中消逝,痴痴地唱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大学生的读书心得体会7

初看红楼,是在我六岁之际,只是泛泛地囫囵吞枣乱翻一遍,并不妄想能看懂这本对于一个六岁孩童来说太过深奥的名着,于是闲置一边,一忘就是三年!待到三个春秋过去,崭新的红楼已破旧不堪,不得已忍痛割爱弃旧,换了一本古本攻读,这才逐渐读出妙处,和红楼结下了不解之缘!

虽不敢在各位前辈面前班门弄斧,不求诸位能苟同晚生的观点,但还是把鄙人的心得体会与大家共享,赞同也好,不赞同也罢,各有各的看法和观点,也不必跟彼此过不去!还请诸位红学前辈多多指教!

从人间凡人的角度来看,黛玉体弱多病,第三回她一出场,就是那么一种身体面貌怯弱不胜的状态,她的不足之症,是一望而知的。当然,曹雪芹塑造的这个形象,虽然病态,却极有美感,叫做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虽非健康美女,却又胜似健康美女,宝玉爱她,固然首先是心灵相通,但对她的外貌风姿,也确实是为之倾倒。

所以,并不是只是情人眼里出西施,黛玉本来就是个美人胚子,有些红学研究者说黛玉只是在宝玉的眼里看上去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况且,在第三回里曹雪芹确实写的很美:笼烟眉含露目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完完全全一个弱柳扶风的林妹妹,怎么会单纯的是一个病态?从薛蟠看黛玉的那一笔,我们就可以知道单单看黛玉的外貌,也是可以摄人魂魄的!

根据命运的设定,下凡后的黛玉,她那个眼泪,跟别的凡人不一样,却是有一定的总量的,那个总量,应该也就是在天界被灌溉的雨露的那个量。因此,黛玉那个话,你还记得吗?其实就是告诉读者,绛珠仙草对神瑛侍者的还泪,剩余量是越来越少了,那么,一旦泪尽,当然也就是完成了偿还灌溉之恩的任务,就要再回到天界去了,也就是说,人间的黛玉,她的生命就结束了。尽管这以后,书里还写了几次黛玉哭泣流泪,但她将泪尽而逝,这是文本的神话式预先设定,后面一定会这样来写的。

大学生的读书心得体会8

这个话题,通过了各种媒体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在电视台上的那些小盲孩,发出了自己内心的感慨,主持人深情地含着热泪,一一地做了访问。“假如给你三天的光明”你会怎么做顺着主持人的话音,电视机前的我呆住了,其中有一个小女孩回答到;假如给我三天的光明“我会记住妈妈的脸”我渐渐地沉默着心里一阵长叹,对啊这位小女孩或许是温暖的母爱刺激了她'使而让她产生了要深刻记忆给于她温暖和爱的人这种信念,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当周围的人们给以我们每一个温暖的时后,我们总是会感激不以不由自主地滴下一颗颗滚烫的泪珠,但是大家知道吗?这是感恩的心所激发出来的最感恩的泪水。

其实我也同时非常感激我们的中国的人民,我因为有我们这样的中国同胞们而感恩,在当场有一名书画家。拍买自己的作品以及当场就热情地资助了这些小盲孩,盲孩们的热泪好似欲河而出,大家知道吗?这就是感恩的泪水。

他们感恩这位画家,也同样感恩这位买画的伟人,因为他们都是最伟大最形象的“爱心大使诊”电视看到这里我早已泪满面,只有长叹,我面对电视机说我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吗?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我们应该我们要深刻地记住,曾经给于我们温暖的每一个人,同时我们也应该带着温暖去给以周围需要温暖的每一个人,让全世界发出我们那些温暖的光,让我们全世界的每一颗心都联在一起。

大学生的读书心得体会9

1880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出生了!可不幸的是,她在出生一年半后由于生了一场大病,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他与美妙的、有声有色的世界隔绝了,面对的将是没有光明与黑暗的世界,海伦.凯勒看不到多姿多彩的世界!他变得越来越没有自我,同时他也失去了快乐!

后来,海伦的母亲为他请来了莎莉文老师,莎莉文老师就像是一盏明灯,点燃了海伦,让海伦走出黑暗的世界。终于,在莎莉文老师细心的教导下,与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考上了的哈佛大学,功课的繁多,是海伦比其他人跟繁忙,更吃力,但他还是用自己那股力量坚持的下来,以优异的大学成绩毕了业。

海伦接受了命运的挑战,以自己坚强的毅力克服困难,在黑暗中找到人生的光芒,海伦虽然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是她能战胜困难,取得那么大的成就,那我们作为身体健全,健康的人,如果不好好学习,因为一点小困难就退缩,放弃,那我们能有海伦.凯勒这样大的成就吗?

我们不要再失去了一样东西之后才来懂得珍惜,懂得宝贵,不要等到黑暗降临时,才感到自己没做的事情太多太多..........

海伦.凯勒让我们懂得做人不管遇到任何问题都要乐观,有着积极自强不息的信念。

要以爱面对未来,用心面对未来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学生的读书心得体会10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_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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