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读书心得体会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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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够不断前进的力量不止来自于身体的力量还有来自于知识的力量,用知识武装我们的大脑是我们对自己的投资,而知识的来源,书本无疑是的库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高一读书心得体会,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1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本名著叫《汤姆·索亚历险记》,书中为我们展现了一个调皮而善良的主人公,汤姆。索亚。他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

只有姨妈养了他,在姨妈眼泪,汤姆是一个捣蛋鬼,但是他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在他身上我看见了聪明、勇敢、正直、乐观的影子。在童年的时代。汤姆有些叛逆,他想当“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主。”

汤姆所做的一切远超过了一个普通的儿童在他身上,我们看见了许多孩子童年幻想,而给他生命的是马克·吐温的行动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可以成真。终于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发挥,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片梦幻天空。

汤姆是个很顽皮的男孩,但他也很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案件,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出来指证凶手,成了一个小英雄。去郊游,他救了自己和小伙伴,还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宝藏。

一个多元性格的男孩,一段勇敢浪漫的冒险经历,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多彩和美丽。

书中主人公汤姆·索亚是大人眼中的顽皮孩子,他不爱好好地背诵《圣经》,他上课时常有些小捣蛋的行为,他总是不按照常规办事。他的衣服会因为种种原因搞乱搞脏,他常常挨家人、师长的批评和指责。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2

面条像腰带,锅盔像锅盖,辣子是道菜,泡沫大碗卖,碗盆难分开,帕帕头上戴,房子半边盖,姑娘不对外,不做蹲起来,唱戏吼起来。陕西十大怪其实是一种独特的生活。俗话说:“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在陕西这块黄土地上,由于气候,经济,文化等方面原因的影响,使陕西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形成了一些独特的方式。外地人对此十分好奇,经过汇集称之为“陕西十大怪”。

西安还有很多好吃的。比如:华阴的脂卷,渭南的时辰包子,炉齿面,大荔地带把肘子,枣肉模糊,韩城的羊肉臊子活络,浦城的椽头蒸馍,白水的红烧肘子,富平的太后饼,琼锅糖,石子馍,酥饺子,周至地藕粉,蓝田的粽子,礼泉地桩顶石馍,汤面疙瘩,武功的烧鸡,油酥饼,乾县的锅盔,三原的白封肉,甜酱,油塔,笼肉,水盆大肉,岐山的臊子面,油炸豆腐,宝鸡的茶酥……

怎末样?品种够丰富的吧?就这样还不算西安自身久负盛名的“八景宴”“囫囵鸡”“牛羊肉泡馍”“黄桂柿子饼”“海味葫芦头”“樊记腊汁肉”“徐记黄桂稠酒”。

这就是陕西乡土文化,心动了吧?那快来陕西吧!我等你哦!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3

人生——漫漫长路远,繁华诱惑多。人作为微小而孤独的个体,在人生的选择前,无可避免地徘徊起来。在一个又一个渡口上,在一次又一次险情中,人究竟能选择什么,该选择什么?

选择自我。人有两笔组成,看起来很好写,但做起来却很难,因为在这万千世界有形形色色的人,你。我都是其中一人。在和这些人的交往中,难免会“夹着尾巴”做人,失去了自我,久而久之你就丧失了自己原本有的独特东西你会带着虚假的面具度过自己的人生,和行尸走肉没什么两样,该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啊!即使这么痛苦,还有人愿意这样做,我只能说“朋友,你活得太累了!”

选择感恩,我们的生命是父母赋予我们的,是他们把我们从学语的孩子抚养成现在的我们,他们不知道在背后付出多少千万辛苦。现在的你已经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内心世界,不愿与自己的父母多交流,可你知道父母内心的酸楚。现在的你已在外工作,总是说自己很忙,没有时间往家里打电话,那些都是借口,你可知道父母对你的思念。那么,朋友请你停下忙碌的脚步,哪怕占用你一分钟的时间,向家里打个电话,问候一下父母。他们也许听到这次通话后高兴地落泪,这些你可曾想过。朋友、停下你忙碌的脚步,算一算自己多久没有和父母谈心了,想一想多久没回家看望父母了,那么请你多花几分钟的时间想,哪怕只有短暂的几分钟,父母就会满足。他们的内心便不会孤单。朋友、请你想想,父母在你童年时那高大的身躯和现在瘦弱的身躯及沧桑的脸庞、以及年轻时母亲纤细的手和现在布满老茧的双手、布满皱纹的眼角。这些你可曾想过。朋友、想想吧!不要在继续错下去了,想想你还能在父母身边陪伴他们多久,是三十年、还是二十年、还是一辈子,就算你拥有这段时间,你能够报答完父母给予我们的所有吗?朋友、希望我的话能打动你的心,好好地对待父母,因为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在人生与风浪的洗礼中,你会发现在人生面纱下最美的人就是具有孝心和独特的内心的人。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4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草房子》。这是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这部小说写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从一年级一直到六年级之间发生的事。其中有桑桑、纸月、秃鹤、杜小康、细马……

桑桑是个调皮、聪明、善良、细心、勇敢而有正义感的孩子。他把蚊帐做成捕鱼的网;把碗柜做成了鸽子的家,结果挨了父母的打骂。桑桑帮纸月打走欺负她的坏同学。后来,当他得知自己患了绝症时,他并没哭,最后他的病被一名老中医治好了;而纸月是一个成绩好、漂亮、细心、乖巧的好孩子,但她很软弱,被三个欺负自己的孩子吓得连学都不敢上;秃鹤却是一个孤僻、心中充满仇恨的孩子,因为自己有一点缺陷而失去自信,变得十分自卑。但他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在一次演出中为学校争了光,从此变得自信起来,人也活泼开朗了,合群了,对人的仇恨也随之消失了;杜小康是个爱学习、聪明、善解人意的孩子,他家里十分富有,但因为一次失误,他家里一落千丈。从此,杜小康就没有去上学了,但他很想读书,就偷偷跑到学校,偷了一个小女孩的所有课本。当他看出桑桑很喜欢自己的脚踏车时,主动教桑桑骑脚踏车;细马凭借着执着的追求,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桑桑六年级的时候为妈妈造一幢大房子;秦大奶奶是一个孤单、固执、善良而单纯的老人。她曾经两次落水:第一次是为了救护一个小女孩;第二次是拼了老命去救护学校的一个大南瓜。这奇特的故事在表面的诙谐和滑稽中透出一种人生的苦涩,令人惊奇的是那一颗饱经沧桑的灵魂居然还是那么无暇的纯净。

从这些故事中,我一次次地领悟到什么是人生的“沧桑”,什么是“善”,什么是对一种理想的执着……爱,无处不在!

爱是一片冬日的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是沙漠里的一泓清泉,使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是一首飘荡在夜空里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获得心灵的慰藉;爱是一场洒落在久旱的土地上的甘霖,使心灵枯萎的人感到情感的滋润。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5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6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欺负和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非常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7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8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9

本故事记叙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圆受苦,被逼无奈,只好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有误入了强盗家里,又被迫当上强盗,在当强盗的过程中,有碰见了有钱又善良的老绅士,老绅士同情他,便收留了他,不料,有被强盗门找了回来,

在经过1次抢劫的过程中,由于奥立弗的捣乱,导致老强盗被抓,奥立弗有回到了老绅士的怀抱中,成为他的干儿子。

读了这篇故事,我体会到了,奥立弗的故事是悲惨的,但结尾却是美好的,我愿天下所有的孤儿们,找回自己的美好家庭,不要在受那些无赖们的欺负吧。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要盲目的相信别人,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盲目只会受到被别人的欺骗,而自己的正确的认识应该坚持,这样才不会受到欺骗,损失。

我们是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直和善良,因为这样,才会使世人得到称赞。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10

今年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

奥利弗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是一名孤儿。从小在济贫院长大,有一次,因为要多吃一点,被干事们认为这孩子以后要上绞刑架,驱出了济贫院。给一个棺材店当学徒,后来因为忍受不住压迫,来到了雾都伦敦。在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小偷,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他第一次知道他们是小偷时,两个小偷跑走了,奥利弗也就被认为是小偷,幸好,后来有人作证,才躲过一劫。他被一位老绅士收养下来,后来他去送书路上,又被贼找上来。又后来在一次盗窃中,遇到了他的亲姨妈,他也终于安定下来,可女扒手南希,却道出了奥利弗的身世。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奥利弗善有善报,而恶人们也有恶报。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他们的心都是善良的的。南希的心中始终保持了一片纯洁的天地。在奥利弗第二次进贼窝时她向费金请求不要让奥利弗成为盗贼。而自己将奥利弗的身世告诉了罗斯小姐。他们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也不能使他们堕落,显示出他们出淤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例如,奥利弗第二次入贼窝时,坚持要把书送到书店去。

从书中,我感受到了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心,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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