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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心得体会

| 美婷0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五篇

你有看过法制讲座心得体会吗?当我们经过反思,有了新的启发时,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这么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法制讲座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篇1

昨天,学校组织观看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中国教育学院的两位博士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古语有云“棍棒出孝子”“严师出高徒”。但是,这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不仅会对学生造成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而且也反映了部分教师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的淡漠,不利于教师形象的树立和维护。

首先,教师体罚学生体现的是一种人治,与法治格格不入。“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在成人的世界里,对错误的纠正依赖于党纪国法、各项规章制度;在孩子的生活内,也应该建立适当、及时并切实发挥作用的班规、校规、教学常规等各项制度,并依照相应制度规定使犯错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任由教师的主观意愿随意体罚学生。

其次,教师体罚学生是对学生权利的忽视。包括学生在内的每一个独立的个体,都平等地享有法律所赋予的人格、身份、财产等广泛的权利,包括家长、教师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有侵犯孩子合法权益的权力。随意体罚是对学生身体健康的伤害,无疑是对他们权利的忽视。

再次,教师体罚学生是对法律的漠视。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在我国的传统观念里,师长拥有绝对的.权威和权力,在加上“为了让他进步”的理由,使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导致体罚现象禁而不止。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在法制教育中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教师应当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并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将法治的精神传递给自己的学生,相信这样一种法制教育终会化为春雨,润物无声。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篇2

涛涛历史长河中,法律,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獬豸断案到商鞅变法,再到今天的依法治国,人们也越来越重视法律遵守法律。

青少年,作为组国的花朵,更应该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了解它的性质,作用,并学会运用它来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生命安全。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王钦杰检察长指出“青少年学习法制知识,从各个方面看都是必要的。”是的,我们身处法治社会无时无刻都受法律的监管与保护,正如王钦杰检察长所说“法律无处不在”。

我们做为新时代的主人,作为将来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重要力量,新近法律是我们成长路上的必然要求,那么,我们怎样才算在现阶段作到“亲近”法律了呢?

第一,便是要做到遵守法律,当在青春,我们正处在价值观塑型的重要时期,如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什么才是正确的价值观?法律便给了我们一定的依据,它所表达出的,无不关乎人类在社会上行为的底线,只有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更好地立足。

第二,就要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我们的受教育权,生命财产安全权,亦或是隐私权等权利受到危胁,法律都是我们保护自已的有为武器。

另外,懂得主动积极的宣传法治知识,也是“亲近”法律的重要方法,理想的效果是不仅我们自已懂法,而且父母、老师等身边的人都懂法守法。试想,如果人人都在法律约束下,人人都守法,那么我们的生活才算是真正的安居乐业,才算是“在法治的阳光下”生话。

听完讲座,若有所恩,似是被一股清风吹散了思绪,如沐春风,让我扫去了一直压抑在内心的困惑,让我看得很多事物在法律在法律的照耀下不那么可怕了———至少大体是美好的。

坚守底线,牢记道德,做有道徳的优秀学生,守法律的合格公民。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篇3

星期五,是法制宣传日。所以,学校就请来了法制警官,给我们上了一堂让我深有体会的法制课。

听了一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我可是受益匪浅。一个个青年犯案的例子,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基本的原因是在于他们对法律的了解不多,总认为这样做没关系,到最后才反应过来。在这些例子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一发不可收拾的罪行,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中,青春是最为宝贵的,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黑暗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会在今后的人生中留下一道阴影,无法复原,还会因为对社会的恐惧而想要逃避。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让我们生活得更安分。不过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听完这次讲座,让我的感触很多:我们从小就应该做个清白的人,老师对我们的教导。我们不能忘记他们的养育之恩,就去犯法,不仅对自己有害,对别人也有害。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篇4

由学校组织的一年一度的法制讲座如期而至,其主题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中国人都知道,从1840年开始,英国向清朝引进大量鸦片,吸食过大量鸦片的中国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直至清朝灭亡,这种毒害仍在继续,甚至逐渐向全世界蔓延。由此可见毒品的危害一斑。

”如今,吸毒的人不只是中学生,就连小学生也加入了这个行列。“这句话是杨顺德警官的演说词。当时,我着实被这句话吓了一跳。冰心奶奶说得好:”游人不解春何在,只拣儿童多处行。“小学生正值朝气蓬勃、清纯可爱的一代,他们仿佛是清晨的朝阳,充满希望;他们是祖国的期盼,拥有大好光明的前途。可是,如今却被”黑暗“慢慢侵蚀,如不及时制止,岂不是出现亡国的危机,怎能”任性“下去……

记得,在接下来的演讲中,杨顺德警官诉说了一件亲身经历的故事。顷刻间,轰动全场。讲的是:一个吸毒者想戒除毒瘾,于是寻求家人帮助。一次家人出去工作前将吸毒者的双手绑在床角的柱子上,没想到,吸毒者犯毒瘾时,脑袋神志不清,像发了疯的疯牛,卖力的挣脱束缚,竟然拖着床,找了把刀,却不小心砍掉了自己的手,又疯疯癫癫冲去阳台,坠落,当场身亡……

只是一件惨痛的血的案例啊!只是赤裸裸的告诫:毒品,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只是在一点一点掠夺你人类的理性,使你成为野蛮的猛兽;它只会夺走你的大好前途和你感受人生的机会。都说”父母是家里的顶梁柱。“”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对于一个家庭,无论是哪位家庭成员走上吸毒的道路,都是对那个家庭沉重的打击,而且吸毒不仅加重了社会负担,还败坏社会风气。总的来说,吸毒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都是百害而不一利的。

所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出门在外处处留心。希望我们能健康快乐的在祖国的蓝天下成长,并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国家之栋梁,社会之人才,老师、父母之骄傲!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篇5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抉择,当你处于十字路口而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如何选择?现实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因为不能明辨是非而走上不归之路是自己后悔终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我校特别组织了法制教育课,宣传法律知识,教育我们如何学法,知法,守法。

这次为我们做教育讲座的是公安局的副局长,他给我们讲了几个犯罪事例,那些犯罪人都处于青春期,由于沉迷网络游戏不能自拔或因为认识了社会上的不良少年而实行偷,抢,等违法手段,最终,被公安局人员抓进了监狱。这就预示这自己美好的青春虚度,不仅如此,连他们的家人都会受到牵连,在亲朋好友面前抬不起头来,而且给了他们精神上的沉重打击。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正处于美好青春期的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同时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何时不要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

我认为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知法,有的不懂法,没能理解遵纪守法的真正意义,自以为没设么大不了,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直到收到了法律的严惩后,才知道后悔。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节自己的情绪,加强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环境的各种

考验。因为,有些坏念头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我们必须有自控的能力来阻止它,这样能够带来遗憾。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坚持不去网吧,出入社会娱乐场所及青少年不应该去的地方,培养自己积极健康的心理素质,多阅读对自己有益的书籍或报刊,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养成良好习惯,遏制不良行为。

青春时节,有了正确的努力方向,我们才能掌握人生之船的舵,驶向生命的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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