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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我同行教育心得体会

| 云霞0

法治与我同行教育心得体会大全

同学们,我们是21世纪的小主人,要想做一个合格的主人,怎么能不懂法律?了解法律,善用法律从我们开始,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与法律一起同行,共创美好未来!下面小编带来的法治与我同行教育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法治与我同行教育心得体会

法治与我同行教育心得体会精选篇1

青春像朝霞,蒸腾着热气,散发着热量,放射着光芒;青春像溪水洋溢着快乐,奔腾着希望,创造着自我;青春似一张白纸,等侍着“文墨”的降临;更似一座古老而悠远的森林,拥有着美丽动人的传说,埋藏着无数宝藏,等侍着我们去挖掘,开采。人生最美好的季节莫过于青春,它是人生的花季,是人生的黄金时代。

然而,青春虽美好,但也有它的缺点。青春是火热的,它拥有行为上的冲动。往往因为某种诱惑或因为某种无知而使青春这条船搁浅,那无疑是在青春这张白纸上留下了不可?灭的污点,所以青春如果没有法律的相伴,就像缕缕青烟,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

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个青春背离了法律的血泪故事,某学校发生一起恶性案件,3名初一男生在校被人用锐器砍杀致死,而残忍杀害他们的犯罪嫌疑人竟是3人在该校初二年级的好友------男生小秦。事发原因是小秦在校外偷了手机,回来将密秘告诉了3位好友,校方得知此事后,准备处罚小秦。为此小秦认为是3位好友告密所致。产生了报复杀人的念头。事发当天早晨6时许,己丧失理智的小秦买了一把菜刀回到学校,将正在准备去做早操的小韦骗出,径直从围墙缺口来到校外100多米远的田间,趁其不备举刀将其砍倒后又连砍数刀致其丧命,随后将尸体掩埋在小沟边的草从里。回到学校,小秦没有收手,当天晚上11点多,他来到小陆、小陈的宿舍。小陈和小陆相邻,都睡在上铺。悄无声息之中,两名熟睡的学生就被害了。案发次日清晨,小秦回到家,在父母的严厉逼问下,他开口承认自已杀了人,还一个劲地说自己糊涂,说自已不想坐牢。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了法的小秦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最终小秦被警方带走了。

看着离去的警车,想象着铁窗内那张幼稚的茫然的脸,你有什么话可说呢?天使折断了翅膀,青春的花蕾,顷刻间凋零。伴随小秦只能是铁窗高墙。怪谁呢,只怪他没把老师平时常讲有关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当回事,不知法,不懂法,才把同学的生命当儿戏。触犯了法律终将受到严厉的惩罚。遗憾啊,别人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畅饮知识甘泉,他却要一边听着铁镣的撞击声一边深刻的反省,而他此时此刻心中除了对自由的渴望和对法律无知的悔恨又能留有什么呢?

在这个五彩缤纷的青春阶段,人会对未来充满遐想和希望,然而冲动、孤独、迷茫彷徨也常常围绕着青春,在这个充满叛逆味道的岁月里,我们更应该努力去学好法律知识,与法为伴把握青春,珍惜青春。不让青春留有遗憾。

据某报纸报道: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发展快”九个字来概括。全国约2.5亿学生,其中青少年犯罪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例达70%左右。可见青少年时期,人们最容易忽视法律,正因为这个时期的无知,冲动,轻率才酿成了如此的血案,所以青少年要知法懂法,不能因为“恶小而为之”,从而断送自已的青春!

青春,花一般的季节,又有谁不想灿烂开放呢?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懂法,守法,与法相伴,让青春无悔。

法治与我同行教育心得体会精选篇2

我们生活在社会中,我们是社会的一角。社会的存在,是带有规则性的,我们拥有着可以保护我们的权利,但同时也有我们必须遵循的责任和义务。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可贵的,我们既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同时也要珍爱别人的生命。看现在社会,每年总是发生不少青少年自杀案件和他杀案件。这到底又是耽误了谁呢?身边总是看见有一些混混,他们早早告别了学校,步入社会,却又后悔不已。不少人因为一时的义气用事,退了学,现在却再也回不来了。人,只能活这么一世,为何还不好好珍惜呢?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只有学会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我们才有资格谈未来。

读了《普法教育读本》以后,我明白了,遵法是自身法律素质的一种表现,只有正确的使用法律,才能创建美好的明天。有些青少年正因为会犯罪,就是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老是拿别人的东西,吸毒,看黄色录像,认为这是件很小的事情,其实这就是违法,这样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有些青少年可能就这样不经意间走上犯罪道路的,就像电视剧《拯救少年犯》上的一样,连自己杀了人都不知道一样,迷迷糊糊继续错下去,最终使自己走上死亡的道路。

在书中,我看到某些未成年人仗着自己年龄小,以为犯了错事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为所欲为。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是为了让祖国能有更美好的明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他们为所欲为的利器和理由。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三字经》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为何年龄大了,反而有人变坏了呢?孟母三迁的故事就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不同的环境成就不同的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只有交到好的朋友,我们才能变得更加优秀!文中的小蒙就是交到了不好的朋友而毁了自己。所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有一个好的朋友,既可以作为知己,也可以作为对手,互相激励,共攀高峰。

与法同行,与爱同行,去迎接我们美好的明天。展开双翼,放飞梦想,法制社会便是我们翱翔于天地之间的护身符,但是同样,它也是制约着我们的利器。人生是幅美丽的画卷,请不要让它的炫彩变得灰暗。

或许前途未知,或许曾今迷慌失措,但这一切并不重要,我们必须要把握住现在。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遵法守法的基础上,所以,为了我们的明天,让我们与法同行,共创美好!

法治与我同行教育心得体会精选篇3

法律是什么?法律是人类的大气层,它在无形之中保护着人类;法律是正义的武士,它使人们能在和平的时期过上安逸的生活。因为有了法律同行,我们才得以健康成长。然而,在法律面前,我却想起了那些少年犯,那些满手鲜血地站在这把保护伞下痛哭的花季少年。

近几年中国随着法制社会的发展,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所提高。但少年暴力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失足少年也屡见不鲜,如前些时日震惊全国的母志鹏。母志鹏是一个来自北川中学的16岁少年。那天凌晨时,他拿起了锋利修长的刀,走进了斜对面的'宿舍。深夜里,宿舍里的同学都已熟睡。母志鹏便把刀放在了一个同学的喉咙处狠狠地割了下去。杀死同学后,他并没有逃逸,而是来到了他的班级,他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这样一行字:“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老师,对不起这个同学,我又不认识人家,为什么把人家杀了呢?我很后悔!”随后,他便到附近的警察局自首。面对这个年仅16岁的少年,见多识广的警察们没有一位相信他竟是一位杀人犯。然而,这么一位年纪轻轻的少年却是确确实实地杀了人。而杀人的原因竟只是因为元旦期间回家时,在成绩优异的表兄弟面前受到了家长的数落。他告诉警察:“杀个人,就可以不上学了。”多么荒唐的一个理由啊。可是,为了这么一个荒唐的理由,他竟杀死了一个无辜的少年,也亲手毁掉了自己不胜美好的前途。对于这件事情,我很震惊,并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个16岁的少年。

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自己的生命的,然而因为一时的冲动他竟将两条生命又送回了死神的手中。

法治与我同行教育心得体会精选篇4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是妈妈一直挂在嘴边教育我的一句话。我很纳闷,我还是一个孩子,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渐渐地,我找到了答案。

记得那是四年级的一节体育课,我因为肚子疼只能待在教室。我静静地趴在桌上,突然眼前一亮,一支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钢笔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的心一动,双脚好像不受控制一样的走向它,我不自觉地向四周望了望,又连忙向后退了一步。我的内心纠结着,像是恶魔和天使在打架:“左绍羿,不要啊!不要做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用几天,到时再还他就是了。”“借是需要别人同意的,你这样做就是偷!”“别听它的,拿吧,拿了就是你的了,你看多漂亮啊!”我心动了,正准备伸手去拿,却又听见那个天使向我怒吼道:“今天你拿了它,以后你还会控制不住自己一直偷下去,到那时你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连连向后退了几步,退到自己的座位上,拼命地打消、放弃这个可怕而又可耻的念头。终于,我成功了,心里异常轻松。

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它时刻伴我们同行,让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全、健康地茁壮成长。

而宪法更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宪法的行为体现在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与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绘和谐美好的明天!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我们不过就是在这一页页的纸张上填满沧桑罢了。我们在扉页上写下序言序言里爬满一条条的荒凉,然后我们写下尾语纪念我们失去的青春最后找一副与青春无关的图画做了封面草草了事一段时光然后留着给自己怀念那段无所事事的年华。后来我也不知道,我是在怀念那段无所事事的荒唐年华,还是在怀念那段荒唐年华的无所事事。努在说后是为了更好的遇见,遇见另一个自己我不争将立并为。而他人,年和子哭,明还子向并觉军别没说的作继续。如果不努在说后上的点什么,只要我能见到明日朝阳,我还是会微笑的。能在们必为昨过是的泪,走多认并自湿今过是的阳光。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

法治与我同行教育心得体会精选篇5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地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就在我身边。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有一天,我到某学校附近的一个商店买东西,看到一个初中模样的学生也在,因为个子比较小,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稍大点儿的学生,看到那个小个子学生,一起围了上去。其中一个长头发的男生伸出一只手拍他的肩:“哎,小弟弟,请客吧!”那个学生看了他们一眼,露出害怕又为难的表情,好像有想:“如果我不请,他们一定会打我的,唉,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乖一点吧!他不情愿的掏出钱给他们买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后那几个大点儿的学生扬长而去。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连续几天,那几个学生都在找那个小个子混吃混喝,把他当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包。我知道事情发展不妙,就把这事告诉了学校校长,最后经过各方努力,那个小个子终于脱离了他们的魔爪。

虽然,法律公正、严明,但青少年的犯罪越来越多。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痛心的数据呀!这样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同样也是笔笔皆是。某校的宿舍墙上挂着“星级文明宿舍”的牌子,然而马某因被诬陷偷东西,而被十多名同校学生打残致死的暴力事件就发生在这样的屋檐下。16岁的妈妈在洗漱室里生子后,便将其子顺楼抛下。12岁的赵某向一女童索要方便面遭拒绝后,便将她推入水池溺死。高一新生杨某,只因与另一名同学发生口角,就纠集校外两名男子用棒子打伤该同学,而拿出3万多元的医药费。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骂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无数事实说明,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类似事件举不胜举,数不胜数。小至抢劫行凶,大到贪污受贿。哥儿们义气,为了给同班同学出口气,放学时与其他班同学大打出手。行凶冒险抢劫,最后断送自己的一生;有的人放学后比武论高低,打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位花季少女,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用自己的青春骗取钱财享乐……可悲的享受主义、拜金主义。社会上的一切污垢、阴暗,在不断侵蚀着稚嫩的心灵,缔造着一件件人生的惨剧。

这些流淌在我们身边血与泪的故事,难道不足以使我们引以为戒吗?就让法律的脉搏在我们的手腕跳动,让法律的血液在我们的心中沸腾,让我们乘着法治的航船在广阔的人生之海上航行,让遵纪守法的双桨渡我们向知法懂法守法的彼岸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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