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书笔记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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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可以分享人们在学习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为他人提供参考和借鉴。福尔摩斯读书笔记心得怎么才能写好?这里分享一些福尔摩斯读书笔记心得,方便大家学习。

福尔摩斯读书笔记心得篇1

“身材瘦削,六英尺多高,目光炯炯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子,方方的下颚略微突出”这就是华生医生刚搬到与福尔摩斯住处是对他的外表的刻画。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柯南?道尔虚构的侦探小说人物。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而他也不屑于与官方侦探争功劳。这本书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但他对现代文学,哲学与政治几乎是一无所知。就连著名的哥白尼的学说与太阳系的构成都不知道。他说:“就算我知道,我也要把它忘了”,因为他觉得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我们必须有选择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如果这样做就会丢掉有用的东西,至少是和许多其他东西混淆起来,到时候也难以应用。这是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而且我认为福尔摩斯的说法是正确的。就像我们在大学学习一样,我们不可能把大学里每个专业知识都塞进脑子里,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学好专业或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其他的知识我们不用去深究。当别人问我们不懂也没必要懂的知识时,我们不必感到羞耻。这时候我们不妨引用福尔摩斯的话回答:“你说地球绕日而行与我何干?就算它绕月而行,那对我以及我的工作也没影响啊!”

福尔摩斯很自负,从他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认为没有比他强的侦探了。但他不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停滞不前。他很努力,对化学等研究很深入,他甚至可以通过烟草灰或味道就可以知道是什么烟草,产自哪个地方。他还是一本“案件字典”,熟悉500多个案例。他的生活很有规律,早起早睡,没案件的时候整天呆在化验室或实验室里。他研究案件时一丝不苟,在《血字的研究》中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观察,甚至连墙上的烟灰,血字的高度,尸体离各面墙的距离都一一做了研究。我觉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福尔摩斯有值得他自负的资本,但他没有像仲永那样浪费自己的天赋,变成一个庸人,而是发挥长处,努力学习,深入研究。福尔摩斯也很清高,不屑于与别人争功劳,他不会为了获得某个学科的学位而研究,也不想通过某种方法进入学术界。只是迷恋精确的知识,为此,他还让他的朋友尝试他的生物碱、用自己来做实验以及抽打尸体来证明死人身上能造成什么伤痕。他把案件侦查看作是他人生的唯一追求。一旦一连几天没有让他花费精力去侦查的案件,他就觉得人生索然无味,显现出目光茫然的颓废样子。一接到得让他亲自出马的案子,他便会精神焕发。案子越难,他的精力越是饱满,可以连续几天几夜不睡。

当然,我觉得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里面的人物描写生动形象具有真实感。在书的第一个故事通过华生医生描绘了福尔摩斯的外貌特征,并且在每个案件的前中后以及日常生活中都有人物表情、感情变化的细致描写。而且,它没有过分夸张地刻画人物。比如福尔摩斯。虽说他才华横溢,智慧过人。但他并不是神人,他还有很多知识不懂,他还有因为自己的骄傲自满失败的时候并且他吸毒。还有一些日常生活的细节描写使福尔摩斯更接近常人。我在初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这只是我粗略看了一下《福尔摩斯全集》的感想。我认为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发展惊奇,一环扣一环,扣人心弦,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福尔摩斯读书笔记心得篇2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我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立刻过来”,

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我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向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貌,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明白,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向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向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终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仅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书笔记心得篇3

侦探所提到的,很多人在人的头脑首先想到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事实上,霍姆斯是不是一个真正的人的存在,但柯南道尔创作的虚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非常具有非常自己喜欢的一个学习书中主要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首先是观察,福尔摩斯可以第二次沃森来自阿富汗内部推断,并且是一名医生,和伤害。推断崔佛已被手杖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凶手“暗红色研究”写这本书,身高,年龄和情绪的健康……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教学方法我们可以听过这样一个重要线索进行大致需要了解凶手的基本实现信息技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你是一个虚拟的人物,却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崇拜,你桀骜不驯,才华横溢,善于观察,思维冷静细致,也很懒惰,但在兴奋和勤奋的情况下看起来……我们会永远记住的。

福尔摩斯读书笔记心得篇4

今天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妈妈给我买的新书《神探福尔摩斯》,里面的故事生动惊险、曲折离奇,让人无法离开视线,有着强烈的探索欲望,着急的想当个小侦探和福尔摩斯一起去侦察、破案。

其中的一个故事是讲述了一桩离奇的凶杀案,这桩案件发生在一个很久都无人居住的旧宅子中,昏暗的房间、满地的血迹以及墙上奇怪的血迹图案“RACHE”,让人觉得特别恐怖。福尔摩斯在进入现场后,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询问了大致情况,通过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后有了初步判断,也有了自己的探案方向。后来,通过对凶杀案的第一目击者的询问以及种种调查,认真推敲、反复斟酌,在短短几天内就破了案,找出了真凶侯波。就像他曾经所说的:“所有的事情,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是真正的棘手。”

读完这篇故事,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勇气和智慧,非常敬佩福尔摩斯的敏捷思维,清晰逻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一个脚印都能作为证据,真是什么案子都难不倒他,还懂得那么多深刻的道理,让人心服口服。今后,在日常的学习中我要学习福尔摩斯的坚持、不断探索的精神,在生活中也要学习处处留心、细心观察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书笔记心得篇5

近期,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这本书,福尔摩斯的推理之准确及观察之细致使我颇为钦佩。

“歇洛克·福尔摩斯”,相信这个名字大家都不陌生吧,对,他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他破过的奇案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案子就属《银色马》这一案了。

此案主要讲了金斯皮兰马场有一匹连年得赛马比赛第一名的名马—银色马。临近赛马比赛的时候,银色马忽然消失了,伴随着它的消失,警方还发现了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那在荒野中的尸体。大家都懵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后来,福尔摩斯通过认真观察,和华生(福尔摩斯的好友,帮手)一起推理,以及他惊人的知识,给了金斯皮兰的马场主人一个顶呱呱的惊喜—银色马如期出现在赛场上!

原来呀,约翰·斯特雷克受了那些赌银色马输的人的贿赂,半夜把银色马牵到荒野准备把它的后裸骨筋腱划上一刀,这种方法既看不出伤痕,马又会因此轻微跛足而影响比赛。可是马感受到危险的来临,所以猛烈地尦起蹶子来,驯马师被踢到,当场倒了下去。后来,福尔摩斯通过推理和观察,在旁边的一家马场找到了被马场主人发现并改变颜色藏起来的银色马,破了此案。

看似简单的案子,破起来可不容易,所以一个优秀的侦探必须具备四点:

一、冷静的头脑;

二、敏锐的观察力;

三、敏捷的思维以及

四:无人可及的、在遇到困难时敢与死神一搏的精神。

福尔摩斯正是拥有这几点,所以他是个杰出而又令人尊敬的侦探。

记得看看这本书哟,你的收获会很多!

福尔摩斯读书笔记心得篇6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我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我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十分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我是怎样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终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细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必须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福尔摩斯读书笔记心得篇7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具有敏锐双眼和智慧大脑的侦探。他的同伴华生是一名十分幽默的医生。作者以华生的口吻叙述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将大侦探的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在一层层紧张的推理以及案情一步步深入中,我们欣赏了福尔摩斯先生大胆高超的破案手段,与华生先生内心富有戏剧变化的情绪和苏格兰场警察傻乎乎的形象产生了鲜明比较,让故事变得丰富多彩。

福尔摩斯是一位专心致志的人,当华生发现并追问福尔摩斯为什么不明白哥白尼的“日心说”时。他说,“这与我何干?”这句话出乎大家的预料。原先他认为大脑是一个有限量的房间,要把东西有选取性地按条理装进去。即使自己明白了对自己没有用的东西,也要尽量把它忘掉。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的手段总是与众不同,一次,福尔摩斯明白凶手时,没有按常规方法让警察全城搜捕逃犯,而是神秘地拿着箱子和手铐装着要出去的样貌,让车夫帮他提箱子,只听“咔嚓”一声。凶手被抓住了,他就是那个车夫。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仅仅是一部推理小说,也是一部人文小说。每篇案件的背后都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反映了人们对财富不择手段的追求,不平等的社会等。作者却不在这方面细说,而让我们自己思考。此刻的侦探小说各种各样,可不少都是低级的打打杀杀或用高科技迅速破案,类似《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样引人入胜又发人深省的书寥寥无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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