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法》心得体会

| 新华0

关于《宪法》心得体会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关于《宪法》心得体会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关于《宪法》心得体会(通用9篇)】,供你选择借鉴。

关于《宪法》心得体会

关于《宪法》心得体会篇1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按照学校的要求,我认真的学习了刚刚颁布的宪法修正案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

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一是确立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矗。

(二)、以民为本。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样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关于《宪法》心得体会篇2

近来看到一篇文章,是嘲笑德国人的:在德国留学的大学生见德国人做事循规蹈矩,便想去捉弄他们。于是便在两个相邻的电话亭上标上“男”“女”两字,然后观察他们,最后他们发现,德国人就像见了“男”“女”厕所一样,都往自己该去的亭子打电话。曾有一段时间,女电话亭里空无一人,男电话亭却排了一大队人,却没有一个人到女电话亭去。留学大学生们惊讶极了,想不到德国人可以“呆”到这个程度,便很好奇的去问他们,德国人只是平静地耸耸肩说:“纪律嘛,就是让人来遵守的。”

德国人的刻板可以让我们笑掉大牙,特别是让那些漠视法律,一贯无视规则的人嘲笑几天,但静下来想想,我们都已经漠视这些多久了?我们总是自以为聪明的认为,活人为什么要被规则捆住呢?

其实,有法制看守的世界才是高贵生命的圣洁花园。相反,无视法制,对抗规则的心灵是被魔鬼钳制着的不自由的心灵。

德国人的回答让我们生活在“礼仪之邦”的国都里的人感到汗颜。也许是我们背负了太多枷锁的压迫,以至于我们翻身以后也可以漠视对社会有益的原则,当被漠视后,现实问题也多了,人情,金钱,权力……一切都可以改变法制,那我们还要怎么生活呢?

我们早就该把法制牢记在心中了,不要认为法制是死的,法制不就是让人遵守的吗,否则要它干什么呢?

关于《宪法》心得体会篇3

_中心小学积极组织,认真谋划“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12月4日,_中心小学举行了《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学校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个别章节、条款,打印发给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集体朗读。

12月4日,利用课间操时间,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动员大会,由少先大队辅导员潘长虹进行动员和部署,并进行了有关宪法知识的宣讲。了解《宪法》的有关知识和《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

12月4日上午第四节课,全校各班组织开展以“宪法在心中”为主题的法制班队课。通过活动的开展和学习,使学生懂得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学会自立自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2月4日中午和下午时间,_中心小学“红领巾校园广播站”制作“宪法在心中”特别广播节目,宣传《宪法》知识,营造《宪法》教育氛围,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活动。

_中心小学通过举行“国家宪法日”系列教育活动,在全体师生中掀起了学习宪法基本知识的_认识到《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其他法律制定要以《宪法》为基准,不能违背《宪法》规定。公民的行为要以宪法为准绳,严格遵守各项法律。通过活动,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培养了师生的法制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加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与传承,深入理解了“依法治国”的治国理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关于《宪法》心得体会篇4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学校为了让我们平安健康地成长,特意开展了一次学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我们知道: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怎样才能做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首先,我们要知法、学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我们小学生更要从小知法,学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

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关于《宪法》心得体会篇5

我们宪法的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这副久经打造的盾牌上呈现出的时代智慧。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她记载着1840 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犹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图腾。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宪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

这副信仰的盾牌,释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铸就的是权力的牢笼,看不到却又无处不在。

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政府举措可以违背宪法的基本条款征文;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情系于民,利谋于民,权用于民应是一切公权使用者的座右铭。正如,镌刻在南通市政务中心的入口处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它时刻告知着办事群众这里服务行政的理念,也时刻警示着工作人员这里以人为本的归宿。

公权力如何行使,不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美国一个叫B 盖伊彼得斯的学者认为,只要有一个不完美的政府,人们就会持续不断地寻求理想的治理形态。

如果这里的人们可以代表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那这句话恰巧与我们宪法不谋而合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征文。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正是我们寻求理想治理形态的路径,群众路线.正如,政务服务中心这个政府接待群众最多最直接的机构,为了更好地实践服务行政的理念,每月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并公布结果。公布的结果受到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注,他们不但希望了解满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满意的是哪些问题,如何才能不再发生。这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

关于《宪法》心得体会篇7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的行为准则。列宁说,“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既然宪法是“人民之保证书”,规定了人民之基本权利和义务,系基本之维护手段,当然有宣传教育和学习之必要。设立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意义不言自明。

只是,宪法怎么宣传、怎么教育呢?如果说“全国法制宣传日”还可以进行非常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那么宪法宣传教育可能要困难得多,有的时方搞起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我为法治代言”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等,这肯定是不会有多大效果的。为什么这样讲?因为一者,中国的宪法历史较短,没有太多历史可讲;二者,宪法没有案例可言,枯燥的条文缺乏案例来解读。纯粹就文字说文字、照本宣科,必然让人了无兴趣,左耳进右耳出,宣传教育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所以,人们都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都知道“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实际上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宪法有多少章节有多少条款,每条章节条款对应着自己怎样的权利义务?我们可能确切地知道触犯某一部门法的条款会受到什么的惩罚,却不知道标写在宪法上那些条款对我们有什么具体的影响。这主要是,部门法在实施中有非常多的案例,这些案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门宣传教育,有新闻出来时就会引起全社会的讨论,这种讨论就是的宣传教育。

而目前宪法虽有条文,却不能进入诉讼,故无案例可言。为何没有案例可言呢?因为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却没有一部法律来保证它不受侵犯,没有一个机构真正对其实施负责。也就是说,宪法虽然重要,却没有宪法监督法来保护,当宪法被违背、侵犯甚至践踏的时候,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应机关启动违宪审查程序,予以问责。

此外,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的体现在了立法上,有的还没有体现在立法上,比如确保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新闻法》、《出版法》等,到现在还没有制定出来。

至于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有部门法立法保障,但有的立法并不完善,实施情况更不理想。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常发生,宪法仍然只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比如说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我们有《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时有发生,很多是执法机关知法犯法。

还有一些地方、机构制定的一些下位法、各领域的法规,以特定意志为准,严重违背宪法规定,与宪法精神相抵触,却得不到纠正,影响宪法的严肃性,使国家法制失去统一的基础。

关于宪法,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很重要一条,就是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机构依据专门的法律来监督宪法实施、展开违宪审查,结果是,我违宪了,你奈我何?这就削弱了“依宪执政”的力度,不利于“依法治国”的现实。用法律的手段来确保宪法的实施和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

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已经提了多年,但是这些机构应该如何行使其职权,并没有法律的规范。谁该管、该如何管都不明确,结果是有其名而无其责,谁都不管。所以,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成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是必要的。

这样的话,不光是宪法教育有丰富的案例可以讲,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宪法的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也在于实施”,如果宪法不能有效实施,宪法的不能保证,宪法就会形成虚设,其危害我们已经尝过。所以全国人大前委员长彭真说:“_”的惨痛教训使“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都已深知,宪法的关系到政治的安定和国家的命运,决不容许对宪法根基的任何损害”。当刘少奇被批斗之时手拿《宪法》_而无效时,是多么心酸的历史。

每年宪法日,有关部门在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时,应该反省以上问题。当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时,不需要宣传教育,宪法也一定会深入人心,被视为珍宝。

关于《宪法》心得体会篇8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的小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而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安全问题是我们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还是发现有些安全方面的问题没有被同学们所重视,比如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注意运动安全。全体师生在运动中感受快乐与健康的同时,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关于《宪法》心得体会篇9

观看完“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20_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彭少勇!

“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事。”这句话伴随彭少勇走过了30多年的检察春秋,始终激励他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

20_年,航空证券保定营业部原总经理范某携巨款潜逃。这些款项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在该营业部的委托理财资金,涉案金额高达5.6亿元。

时任保定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的彭少勇负责侦办此案。这一干就是3年,先后调查取证3万余份,案卷材料摞起来高达3米多。最终除主犯在逃外,其他涉案人员均被依法处理,挽回经济损失3.6亿元。

不久,彭少勇升职调离反贪岗位。通常来说,范某一案已经侦破,大部分赃款已经追回,他可以不再管这件事。可主犯没归案,仍有2亿元的血汗钱没追回,总让他不能释怀,于是他主动向组织申请继续领导该案追赃。这一干又是7年,他的足迹遍及全国十几个省,追缴赃款近2亿元。截至目前,该案未追缴的赃款已不足400万元,但对彭少勇来说,只要还有一分赃款没有追回,他就不会罢休。

在艰难追赃的过程中,有人开玩笑说:“老彭,追赃不是你分内的事情,你又当领导了,咋还这么上心?”彭少勇回答说:“这都是检察院的工作,没有分内分外,都必须担当;当领导不是当‘甩手掌柜’,不仅要主动办案,更要执着坚守,有始有终办好案。”

20_年2月18日,顺平县村民王玉雷拨打“110”,称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怀疑死亡。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报案人王玉雷具有重大杀人嫌疑,对其刑事拘留并提请顺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顺平县检察院提讯王玉雷,发现其右臂用石膏固定,且供述前后矛盾,认为该案属重大疑难案件,提请保定市检察院给予指导。

该案交到彭少勇手里时,离批捕期限只剩两天。如果错误批捕王玉雷,真凶将逍遥法外,更有可能造成另一个内蒙“呼格”案;如果不批捕,则可能成为一个悬案,有可能出现被害人家属上访、网络炒作、嫌疑人出逃再次作案等问题,责任谁来担?

彭少勇没有将这起案件上报市院检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以减轻个人责任,而是不等不靠,直面困难,以证定案,扛起自己的责任。

经过反复研究案情、排查证据,彭少勇提出“三个不足信”,即作案时间不足信、有罪口供不足信、认定有罪不足信,果断指导顺平县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并迅速启动引导侦查机制,提出9条补充侦查意见。其中“扩大排查范围和对现场物证进一步鉴定”两条意见,对案件侦破起到决定性作用。4个月后,公安机关将真凶王斌抓捕归案,彻底洗清王玉雷的冤屈,有效防止了一起冤错案件的发生。

回想起自己作决定的那一刻,彭少勇说既后怕又自豪,他说:“这起案件对我触动很大,使我深刻体味到检察官责任的重大和检察工作的神圣。正义止步,则司法蒙羞;正义迷途,则法律受辱。杜绝冤假错案必须有敢于担当、敢于亮剑的精神。”

如果不是他坚持心中的那份正义,不知会有多少冤假错案的发生,我们庆幸我们有一个这么好的人民公仆!也要向他学习,就算我们只能为了正义出一点绵力而已!

关于《宪法》心得体会篇10

大家都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我们迎来了___第二五届宪法宣传周。

宪法是什么?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法治宣传周中,我们观看了法律进学校系列短片,我们从中看到许多事例如:家庭暴力、购买了过期食品、升国旗等等。了解了中国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旗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这些法律都是从宪法衍生而成的。

这里举一个例子:两名同学去超市买东西,购买之后发现这些食物已经过期,返回超市要求退货。营业员看他们还是孩子,就推脱说不行,他们离开后,其中一位同学的父亲的司机来接他回去,知道后带他们回到超市进行索赔,但这位司机有点贪,索要了4万元最后所有人都进了派出所。大家知道这里面触犯了什么法吗?商店的营业者和司机都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法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赔偿为商品价格的5-10倍)

最后司机给予罚款,店主给予赔偿同学。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普遍性和重要性,如果不了解法律那么会给自己带来诸多麻烦。。。

最后的最后,我在此发出呼吁:深入学习宪法,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服务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局,为上海的明天贡献一份力!

384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