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第四集个人心得体会5篇大全_2020《护航民生》观后感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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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监察》这部反腐大片制作精良,解读权威,第一次将多名“老虎”查办的细节公开亮相,尺度不可谓之不大。那你知道《国家监察》第四集心得体会都有那些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国家监察》第四集个人心得体会5篇大全_2020《护航民生》观后感范文精选。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国家监察》第四集个人心得体会5篇大全_2020《护航民生》观后感范文精选

  《国家监察》第四集《护航民生》心得体会1

  注重基层建设与民生项目,对于任何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一个领导干部个人来说都是老话长谈的内容,好像所有的报告与总结、下一季度的代办事项中首要提起的一句话就是“注重基层建设与民生项目”,百姓的事情关注度提高本是一件令人欣慰的好事情,但好的事情变成了纸上谈兵,空谈的理想主义未免略显尴尬。究其根本,令人深思。

  在地方政府建设的方面来讲,首先基层建设与民生项目涵盖范围广。建设的实质在于提高基层人民的可参与性与可操作性项目,提高百姓的幸福指数,而几层的建设最为繁琐负责,且涵盖范围之多之广,都必须逐个击破,无法一概而论之。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但随着能做的事情都是“鸡毛蒜皮”,做成的事情却是“凤毛麟角”,时时刻刻都打击着参与者的士气,久而久之,在懈怠情绪引导下造成了战斗士气低下的情况,对于基层的美好建设与期许只能跃然纸上,变成了空谈。

  在个人建设方面来讲,一方面是错误的政绩观,作为委以重任的领导干部,任期短,盲目追求突出政绩,只做“有意义”的项目。这种追求任期政绩的错误风气,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到头来破坏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造成没法收拾的烂摊子。说到底,这也是—种腐败行为,就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另一方面,一些人当了一把手,就把令来行。上任就拿一个思路,旧项目还没消化,新项目已经引进,追求新颖,新官不理旧事。这种人事先并不熟悉任职的地方,又生怕干部群众说自己没思路,没政绩,没魄力,因此就要想方设法打造全新的样板工程,另起炉灶成了常事。短命的项目一个接一个,夭折的项目一个接一个,该干的民生大事都落空了,苦了—方百姓,留下骂名恶评。使得民生建设不但成为了空话,更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失去了民心所向,群众的基础力量丧失。

  在地方政府方面,规划设定倒查追责缺一不可,解决民生项目空谈,一是改善干部的任期制度和考核制度,无政绩不升官的惯性思维要绝对摒弃,因为一己私欲导求政绩导致整个城市甚至整个国家的负债累累,收到损害的是我们每一个人。二是财务预期分明,项目规划细小到分,只有精准度高的项目才有绝对的信服力,让上级帮扶部门看得懂,让群众百姓看得明。三是立项迅速,延期问责。项目的建立不仅仅是为了上级扶助资金,争取了资金又无限期延长项目期,这无疑是为腐败埋下祸根,有时间限制,完成度节点的项目,既是对政府部门的约束,也是对百姓切身利益的维护。

  落实基础建设与民生项目,先要学习为官之道,当官为民不是为己,做官不是抬高了身价而是担起了责任,正确的政绩观需要个人严格自我操守,更需要中坚力量进行监督与举报,双重力量压力下得到的是群众的信任、个人的清廉、整个社会的风清气正。扎实肯干,上下一心,民生建设不再是一纸空谈。

  《国家监察》第四集《护航民生》心得体会2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党群关系和民心向背。近年来,发生在基层干部的腐败案例呈现多发之势,一些地方的“小官大贪”现象层出不穷。如少数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在拆迁安置补偿款、三农资金、惠民物资、社会抚养费等等方面,贪污挪用、债务侵占、收受贿赂,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社会稳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苍蝇”虽小,但危害并不小。如果不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任由民怨积累,就会丧失民心,甚至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因此,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至关重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第一,加大党纪党风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出现腐败问题,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出了问题。对基层干部来说,系统接受法制教育的时间不多,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普遍知识层次不高,在处理农村大量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以权代法,以势压人。因此,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道德操守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有效遏制农村党员干部发生腐败行为的一条根本措施。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第二,建立健全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针对损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从制度上严格把关,用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建立到哪里、约束到哪里。坚持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落实党委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消除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制度诱因,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推进制度建设不断上台阶,实现制度建设的“长治久安”。

  第三,建立预警机制,加大案查力度。从十八大以来所查处的案件中可以看到,任何一起案件的发生都不是突然的、偶发的。某些案件在案发前可以发现苗头性的倾向,因此我们要建立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预警机制,提高预防腐败行为的前瞻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敲响警钟。同时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惩治“小官大贪”,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给群众交出一张满意的“答卷”。

  第四,拓宽畅通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开通电话举报、来信举报、接待日举报等方式,规范工作流程,吸引群众监督,进一步突出办理实效,确保群众满意。深化政务公开,做到凡是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或容易出现的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等事项,只要不涉及秘密都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避免暗箱操作,更好地树立形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国家监察》第四集《护航民生》心得体会3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纪检机关以民生监督为抓手,紧盯基层贪腐何不正之风,持续加大查处整治和到查追责力度,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加强监管,对涉农资金等开展专项监察重拳出击民生领域,对民生领域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出重拳打击,绝不姑息,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党员干部要从制度上、思想上、行动上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职能职责,加强对相关纪律条例的学习,加强自身纪律修养、道德素质。

  在民生资金和项目上,出现腐败,对群众造成的损害不可估量,强力摧毁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不利于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在全面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为了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实现国家“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开启多彩中国新未来,营造多彩政治新生态,基层组织要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活动,一手抓民生监督的宣传,一手抓民生监督的责任,两手抓民生监督,两手都要硬抓,号召群众做好监督,抓实民生。

  一手抓实民生监督宣传工作,使民生监督内容深入人心。让群众和民生监督组成员明白“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抓住时机,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其他部门,利用基层“赶场天赛起来”“党组织联起来”等活动的气氛和热情,结合群众利益,宣传民生监督的重要内容,让群众知悉监督的方向、监督的内容,提高群众民生监督的主人翁意识,提高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一手抓实民生监督对象责任,使民生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在扶贫领域,村支两委在民生项目(资金)的落实上,起着关键作用,加强基层民生监督,使民生监督日常化、生活化。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做出承诺“自觉自愿接受民生监督组和群众的监督,自觉遵守监督”。做出承诺,一是让民生监督组和群众掌握的监督对象,明白“监督谁”的问题;二是敲响村支两委班子的警钟,明确责任,抓好责任落实。

  《国家监察》第四集《护航民生》心得体会4

  “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其典型特点有三:一是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二是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三是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微腐败”并非微问题。蝇贪之害不啻于虎,“微腐败”虽小却伤根基。对于腐败来说,“巨贪”和“微腐”只是程度的不同,但在性质上是一样的。“苍蝇”和“老虎”虽然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走得远近不同,但都是踩踏红线之人。“微腐败”者官职不大、贪腐金额不多,但他们却离群众最近,经办各种民生事务最多,他们的“小心机”和“小动作”也相应地侵害群众的利益最重,蚕实群众的的改革“获得感”最直接,消解群众对改革的支持和共识最显著。

  为何“微腐败”现象会如此严重?其根本原因在于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强,认为鼠窃狗偷问题不大,久而久之“吃拿卡要”成为习惯,不知不觉深陷贪腐的漩涡不能自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针对“微腐败”,要防微杜渐,惩治“微腐败”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常抓不懈,方能正本清源。

  首先,基层党员干部要树立“纪律意识”“底线意识”,时刻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维来指导行动”,切不可有“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这样的思维惯性。把纪律挺在前面,防止把“小病”拖成“绝症”。

  其次,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管控机制,形成对权利的长效管理制度;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工作者的监督,严查基层“微腐败”。另外,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密不透风的监督网,让“微腐败”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第三,要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纪委应当实施“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检查制度,直接掌握各市县和乡镇街道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倒逼各基层党委、纪委责任落实。

  第四,要严肃问责、严惩不贷。“微腐”虽“微”,但依然是腐败,要加大对“微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纪检监察检察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对腐败现象严厉打击,使腐败行为付出的成本要远远高于腐败行为产生的收益,这样,在考虑到腐败要付出的代价后才能望而却步。

  治理“微腐败”,要让基层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这样才能有效治理基层“微腐败”,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国家监察》第四集《护航民生》心得体会5

  众所周知,村级“微权力”虽小,但直面群众、关系民生,群众最关切、感受也最深切。但这种家族式的任职,真的能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吗?确定可以不为一己私欲,把村级管理变成“家天下”,显然是不能,真是令人汗颜。

  如果为民办事的基层人员如此利用“微权力”。无疑不引人深思、发人深省,但笔者认为:若非监管缺失,家风不正,他们怎能如此妄为,损害党员干部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一旦“微权力”产生了腐败,尤其是这种垄断式管理。往往是贪腐父子兵、受贿夫妻档,“一家子腐败”。可谓是,家风不正必出问题。透过新闻我们不难发现,村干部如若其利用手中的权利,但因为基层监管的缺位。监管部门不能及早发现端倪,做出反应,也会“造就”出今天这则抹黑公职人员形象,有损政府颜面的“丑闻”。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要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还需“多管齐下”。首先明确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有效减少了权力暗箱操作的空间。加大监管力度,从严处理,拒不姑息。其次,家风带着作风,连着官风。加强家风教育,让家风这个源头清澈了,才能滋养好的作风、政风与民风,促进形成“气正山河壮,政廉日月春”的政治生态。

  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以加强监督为重点,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强家风建设,清除“垄断式腐败”滋生的土壤,让村级“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基层规范、公开、透明行使权力。堂堂正正做人,必能清清白白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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