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一般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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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可以规范人的行为,避免不公平的决策和不公正的待遇,维护公平和正义。要怎么写医院一般规章制度呢?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医院一般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1

1、医院由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多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中医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具有多年临床经验的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的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3、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4、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引导。发热、腹泻病人到发热门诊就诊,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5、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合理的安排病员就诊。

6、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护士长每天安排考勤,记录下当天迟到、早退的人员。

7、员工必须按各科室排班表上班。调整班次必须经科主任、护士长的同意。

8、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某种原因暂时离开自己的工作区域要请示科主任或护士长,不能出现空岗现象。

8、员工在岗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并严格遵守科室操作规定。

9、各科室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应及时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予以批准和教育。

10、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立、坐、行的端庄大方姿态,不能面对病人有挖鼻、抠耳、梳理头发等不雅之举。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2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性的秘书、党务管理工作。

2、及时传达院党委会的.决定,了解全院各项常务工作情况,随时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准确地向院党委反映。并注意收集职工对执行院党委决定的反应情况。

3、负责同上级党委和院外有关方面的工作联系,做好医院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4、协调院党委领导安排各种常务会议,负责召集院党委会议等,并做好会议记录,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5、负责拟订院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草拟院党委领导交办的各种文件,负责院党委公文的核稿和催办,并及时上报下发。

6、按照党务公函的处理程序,做好党委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保密。

7、按照印鉴及党委介绍信管理制度,做好院党委印鉴和常务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8、严格遵守党委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深入科室,做好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工作联系,根据院党委领导指示,承办有关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3

一、职位与职责

医院的人员配备与岗位职责是一个易学难做的问题,但是实行岗位制度化管理是美容院做强、做大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们很有必要进行了解和认识。以下是一个中型天吻娇颜生态唯美馆的岗位设置及职责标准设定,各经营者可根据自身规模大小,加以灵活运用。

院长职责:

院长是最核心人物,他的主要职责是整个医院的经营管理及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等。具体职责包括:

1、解释医院经营理念及服务意识,培育医务人员的敬业精神,合理使用各类人才。

2、分析顾客的意见,解释服务目标及标准,与同事共同制定改善服务的方法,以身作则,执行服务承诺。

3、定期了解客源拓展情况和市场竞争动态,并分析形势,拿出对策。

4、订立公正、合理、有效的奖罚制度,协调人员之间的关系,维持良好的纪律。

5、督导日常工作,保证美容院各环节的正常营运和高质量的服务。

6、选择优质的产品为顾客服务,确保产品效果良好,质量稳定,物有所值。

7、定期培训员工,以提高服务素质。

8、依照市场情况,制定合理收费价格;并明码标价(包括护理项目、产品),树立良好的信誉。

9、定期考核医务人员的工作业绩,并形成考核材料。

店长职责:

1、严格内部管理,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好对现金、产品、设备器皿等物品的管理严格手续,坚持定期检查,保证不出差错;

2、抓好对美容师的管理,严格美容师上岗标准,严肃工作纪律,制定工作计划,分工合理明确;

3、组织落实优秀美容师评选活动,按照评选优秀美容师的具体要求,做好对美容师日常各项指标的考核、记录工作;

4、做好美容师的思想工作、经常与美容师谈心,关心她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广泛听取美容师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充分调动美容师的积极性;

5、组织好每周例会及每天早会,会前作好准备,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协助店员达成目标以及提升店员的技术和销售能力;

6、做好对顾客资料的管理,经常了解顾客的需求,检查美容师服务是否到位,听取顾客的意见,加深与顾客的感情;

7、根据需要不定期的组织美容师培训,不断提高美容师的业务水平;

8、做好前台咨询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使顾客愿意在本公司消费,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9、抓好卫生管理,落实责任制,坚持每天多次检查,始终保证环境卫生的整洁。

美容咨询顾问(可由店长兼任)职责:

1、热情周到地接待来访顾客。

2、详细了解顾客曾使用过的产品,护理项目。先查阅客户档案,再为客人服务,若新客由美容顾问向客人以专业态度认真询问顾客的需要和情况,询问包括曾使用过的产品,曾做过的护理项目,对以往的产品或护理满意或不满意之外,通过这些沟通要达到几个目的:

①顾客的需要

②评估顾客的消费水平

③顾客过去使用的产品对该顾客是否适合,推介产品时作参考。仔细观察顾客的皮肤,确切地了解顾客皮

肤的真实情况,以便选用合适产品及美容项目。

3、为每位客人建立客户个人档案,交上述询问过的资料及客人的护理项目、购买产品详细记录。

4、详细分析客人皮肤并为客人设计护理课程,并须清晰地让客人了解该项课程是针对她哪个皮肤问题,完成该课程能达到哪种改善效果,为客人设计家居护理产品,但只告诉客人若搭配家居护理效果才理想。

5、清晰告诉美容助理及美容师为客人做哪种护理流程。

6、繁忙时,仍应以热情的态度招呼每一位客人,对需要等待的客人,及时送上饮品和杂志。

7、客人做完护理后,让客人稍微休息,并同客人闲谈,建议配合进行家居护理。

8、为客人开单结帐。

9、定期电话跟踪服务,在适当的日子赠送小礼物给客人,保持良好的客群关系。

财务管理人员职责:

1、清点、结算每日营业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和经营管理费用。

2、每日认真填写、核对和整理"美容院财务情况日报表”。

3、每月按时填写、核对和整理"美容院财务情况月报表”,分析、总结本月经营收支情况,并向上级主管提供增收节支和资金运用方面的参考意见。

4、每月及时填写、核对和整理"美容院销售情况月份表”,并向上级主管提供畅销、滞销商品的信息。

5、定期根据经营拓展需要,向上级主管提供资金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4

第一部分:介入科的基本配备

一、介入科设置

介入科是影像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卫生部规定属于临床科室,科室管理上可以隶属于放射科,也可以成为独立科室。在科室设置上应包括介入科门诊、导管室和病房三部分。

二、介入科人员

1、医务人员

⑴正规医学院校毕业,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聘任证书”。

⑵来源于影像科、血管外科、神经内外科及其他临床科室的医师均可从事介入治疗工作,但必须经过相应介入放射学科专业培训3年以上,取得介入放射学专科证书。

⑶身体适应X线环境下工作。

2、护理人员

⑴正规护理院校毕业,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⑵介入诊断和治疗涉及临床医学的各个系统的多种疾病,介入科导管室和病房护士必须具备扎实的内外科和急症护理学技能,熟悉各种临床急重症的围手术期处理。

⑶导管室护士身体须适应X线环境下工作。

3、技师与工程师

⑴介入放射学的专科性和特殊性要求技术人员既要有一定的医学知识又要有全面的影像设备知识和一定的计算机基础。

⑵正规院校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或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经过常规X线、CT和MRI专科培训,并取得DSA上岗证书。

⑶综合性介入放射学手术室专科培训2—3年,可以单独熟练配合医师开展血管内和血管外各种介入放射学技术,可以处理常见的影像设备技术故障和技术问题。

⑷身体适应X线环境下工作。

第二部分:导管室管理制度

一、导管室的基本要求

导管室是实施介入诊疗的重要场所,是医务人员在X线引导下进行有创性操作的手术室,它兼有手术室及放射科的特点。因此,合理设计和科学布局是对导管室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开展介入手术所必需的设施条件。

(一)导管室的建筑结构与布局

1、导管室的设置布局

导管室应尽量与介入病房设在同一幢建筑物内,并自成一区。导管室应保证安静、清洁,人员走动少。所在区门口设置门铃及对讲设备,减少无关人员进入。导管室应设病人出入口与工作人员出入口,工作人员出入口有更衣室,病人出入口处有消毒垫。介入手术操作室的位置设置,要考虑到防止射线外泄及相邻工作室的保护。

2、导管室的内部设置

导管室主要由手术操作室、控制室及辅助工作间组成。手术操作室既要便于清洁、保证消毒隔离,又要便于放射防护。操作室四周墙体及顶棚必须使用防射线材料,墙面材料应坚实、容易清洁,地面无缝,可冲洗,不易留污渍。手术操作室入口处宽度设计应便于推车(病床)及各种设备出入,房门保证有效关闭,防止射线外泄。操作室不设直接对外窗户,应通过空气过滤装置通风。操作室应具备足够的空间,保证各种仪器摆入,方便操作和抢救时使用。

控制室与手术操作室以铅玻璃隔开,窗口可以尽量大一些,以便观察。控制室内设置放射人员控制台、监视器、心电监护显示器、对讲机、刻录机、录像设备等。

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辅助工作间:观察室、洗手间、器械室、敷料室、库房、污物处置室、值班室、办公室、卫生间、更衣室等。

(二)导管室的人员配备

导管室的工作人员主要由介入病房医师、护士、放射技师、心电和血压监测技师、护工和清洁工人等组成。

导管室医师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介入病房工作经验,熟练的导管操作和介入治疗技能,无菌技术过硬并精通影像学知识。作为操作者,医师应首先熟悉病人的临床情况,提出介入诊治方案;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紧急抢救及并发症;术后妥善书写手术记录,做好术后处理。

导管室护士主要职责是围绕导管室的诊疗工作,提供术前术后消毒隔离、材料物品准备和术中配合等服务保障。导管室护士应具有丰富的介入病房护理工作经验,具备协助医师处理急、危、重症病人的能力,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熟悉抢救设备和药物,熟练掌握各种导管介入器材的使用及介入手术操作程序。

放射技师需具备放射技术专业任职资格,熟悉并掌握相关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能处理简单的设备故障,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放射技师的职责是负责相关的技术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根据手术医师诊疗活动需要,进行技术设备的操作,提供相关的技术保障。

护工主要负责介入手术病人的接、送工作,并具有消毒隔离的基础知识,协助护士做好术前、术后手术操作室的消毒处理。

清洁工人主要负责做好导管室日常清洁工作。

(三)导管室的设备及器材

导管室的设备及器材主要包括影像设备、心电和压力监测系统、手术器材和抢救及防护设备等。

1、影像设备

⑴为保质保量地全面开展介入放射学诊断和治疗工作,必须具备具有国家注册标准的专业性的DSA设备。

⑵X线设备具有足够大的功率(毫安>600~800)和热效能,能够耐受连续长时间的介入放射学手术操作。

⑶图像采集与显示系统具备连续和脉冲功能,图像采集与显示速率在12。5幅/秒以上。具备直径、长度和狭窄率等多种测量和后处理功能。

2、血流动力学监测系统

导管检查和介入治疗时,医师需要借助心电血压监测仪获得反映患者生命情况的相关数据。多导生理记录仪能记录体表12导联心电图,并同步获得心腔内多导联心电图。多导生理记录仪和压力传感器、三联三通、冲洗装置相连组成压力监测系统,可用于测量患者有创血压。导管室还应配备自动监测患者无创血压及血氧饱和度功能的监护仪。

3、器材

主要包括用于导管手术的器械与材料。如器械台、方盘、刀片、药碗、止血钳、卵圆钳、麻药杯、弯盘、穿刺针、各种导管,指引钢丝、球囊和支架等。所有手术器械使用前应保证无菌,一次性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4、抢救设备

常用设备有直流电复律除颤器、人工心脏起搏装置、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给氧设备、吸引器、简单人工呼吸器、心包穿刺包、气管插管器械等。直流电复律除颤器应备两台,并由专人管理定期维护。

5、常规用药和抢救用药

主要包括利多卡因、肝素、阿托品、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硝酸甘油、多巴胺、间羟胺、异搏定、三磷酸腺甘(ATP)、速尿、硫酸锌鱼精蛋白、度冷丁、尿激酶、胃复安、5%—10%葡萄糖、生理盐水等。

6、防护设备

介入手术进行中为尽量减少工作人员和病人受到X线损害,应向手术操作者提供铅衣、铅眼镜、铅帽、铅护颈等;对手术病人应提供甲状腺及性腺防护设备。

二、导管室的管理

导管室是实施临床介入性诊疗的专门场所,导管室的管理质量直接影响着介入诊疗技术的发展,建立健全导管室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是导管室高效运转的重要保证。

(一)一般管理规则

1、凡进入导管室手术间者,应着导管室专用洗手衣、裤、鞋套,进入无菌区应戴好帽子、口罩。

2、手术人员暂时离开导管室外出时,应更换外出衣、鞋。

3、手术区内不得带入任何食品,室内禁止吸烟,手术期间关闭手机铃声。

4、常规手术通知单,应于手术前一日,送交导管室,如需特殊材料应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

5、介入手术病人必须有抗—HIV、HBsAg、抗—HCV等检查结果,阳性患者安排在每日最后。

6、如有严重或特殊感染病人做介入手术时,医师应提前通知导管室,以便做出相应的准备,防止交叉感染。参加此类手术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患者及工作人员安全。

7、手术使用后的布类、器械、导管材料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定处理。

8、医用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放置。将利器放置在利器盒内,避免交叉感染,垃圾处理时应注意环保。

9、导管室各种物品固定位置放置,用后立即放回原处。由专人负责检查各种仪器是否运转正常,物品如有损坏应立即报修。

10、各种抢救药品应配备齐全,用后立即补充。

11、导管室一切器械物品未经负责人许可,不得外借。以确保手术所需及防止交叉感染。

(二)接送病人制度

1、导管室配有专门接送介入手术病人的护工,按照手术排序用平车接送病人。对于危重病人由医师或护士接送。

2、护工在术前到病房接手术病人时,应认真核对科室、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手术项目等,保证确认无误。病人术后送回病房时应与病房护士按规定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三)护理制度

1、病人送入导管室后,护士再次认真进行“七对”,同时检查术前准备如皮肤准备、药物准备及各项化验等,以确保手术安全。

2、做好病人的心理护理。护士在术前主动向病人自我介绍,态度要和蔼,安慰、关心病人,消除病人的紧张情绪。

3、术中护士要根据介入手术操作程序,积极、主动配合医师手术,注意观察病人的意识,血压及心电变化情况,准确记录术中用药及介入手术材料。

4、术后护士要向病人告知手术注意事项,并进行简明的针对性健康指导。

(四)护士长职责

1、护士长主要负责导管室工作人员、物品、工作安全、无菌技术及手术安排等的管理。

2、负责导管室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标准落实。

3、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组织好消毒隔离、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

4、负责对导管室物品的管理,按要求建立物品使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

(五)参观制度

(1)参观者须经医院医教办或护理部批准,导管室科主任、护士长安排方可参观。

(2)参观者进入导管室需遵守导管室的管理制度。3、凡进修、实习人员参观,只限于本专业手术。禁止在手术间内来回走动,应接受导管室医护人员指导。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距无菌区距离应保持在30公分以外,且不影响手术人员操作。

(4)参观人数应严格控制,保持操作间内安静。

(5)特殊病例、实习同学见习,应通过教学摄像进行观摩。

(六)DSA机使用制度

1、介入病房医师和导管室技师操作DSA机实行准入制度。经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以使用DSA。使用者应严格遵守DSA机操作规程。

2、使用机器前应注意电源,调节电压和电流,选择所需的技术开关。

3、使用过程中注意有无异常现象,发现有异常的声音、气味和任何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DSA专业技师应记录设备故障及维修情况。

4、移动C臂、导管床前应注意有无障碍物,严防机器受损或人员受伤。

5、机器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并使各操作件恢复至初始位。

(七)导管室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1、导管室设置和布局应科学、合理,人物、洁污流向符合功能流程,其中清洁区、污染区、无菌区划分明显,有实际隔断措施。

2、手术操作室的空气消毒可采用紫外线消毒和空气净化装置消毒等方法。每月空气培养一次,其结果应为菌落数≤200cfu/m3。

3、导管室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使用有效期内标识齐全的无菌手术器械包、敷料包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八)导管室无菌技术

1、洗手法

(1)先刷洗后消毒手臂法:首先取无菌刷蘸肥皂液,按以下顺序无遗漏地刷洗手臂三遍,共约10min;先刷指尖、然后刷手、腕、前臂、肘部、上臂下1/2段,每遍3min,特别要刷净甲沟、指间、腕部。刷洗时,双手稍抬高。每遍刷完用流水冲净。冲洗时,水由手、上臂至肘部淋下,手不能放在最低位,以免臂部的水返流到手。刷洗完后,用无菌小毛巾由手向肘部擦干。手、臂不可触碰他物,如误触他物,必须重新刷洗。

(2)消毒手、臂:双手和前臂刷洗完毕,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待自然干或无菌擦手巾擦干后,将胍类(氯己定等)或醇类(异丙醇或乙醇等)消毒液3ml—5ml涂擦于手和前臂,过1min左右即干,然后戴上灭菌手套。

2、穿无菌手术衣法

(1)穿手术衣时应在较宽敞的区域避开无关人员和物品,以免污染手术衣。

(2)操作者用一只手从手术衣上面抓起手术衣,轻轻抖开,拿住手术衣双肩部,略抛起,双手同时伸起袖内,双手交叉提起腰带,由护士在身后帮助穿好衣服,系好腰带。

3、戴无菌手套法

(1)打开手套包装后,一手捏住无菌手套反折内面,取出手套,对准五指先戴好一只手,然后把戴好手套的手伸入另一只手套反折处,同法戴好另一只手。

(2)将双手套反折部分拉到袖口以上,不露出手腕。

(3)戴好手套后以无菌生理盐水洗去表面滑石粉,注意不要污染手套。

三、导管室工作人员的放射保护

导管室的防护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并做到定期检查。从事导管室工作的各级人员应受到放射保护的教育,其健康状况应符合从事导管室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导管室工作人员在操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安全条件下完成工作。

第三部分:介入科病房管理制度

介入科病房为正规临床科室病房,应按照国家和全省统一的法规和医疗核心制度对介入病房实施管理。医疗法规见有关规定。医疗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讨论制度;医生交接班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病例管理制度等。

第四部分:介入病房护理制度

一、主班护士职责

1、认真交接备用物品及各种急救物品(检查和补充口服备用药、抢救车的药品、器械,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2、参加晨会。随同夜班、责任班、连班一起进行床头交接班(重点查看危重病人的床铺是否平整、清洁、有无褥疮、切口敷料处有无渗出物、肢体的血运情况、各种监护仪的功能状态及引流管是否通畅等)。

3、负责打印一日清单,做好分发和解释工作。做好检查氧气及更换氧气湿化液的工作。执行周计划。

4、迎接新病人。办理入院登记,做好入院介绍,及时妥善安置好病人。

5、负责处理长期、临时医嘱。转抄治疗、护理、服药、饮食卡,并落实医嘱执行情况。

6、查对当日的医嘱并填写查对登记本。

7、负责病房的各种药品的领取、核对、发放、备用等,并及时补充小药柜、急救车内的药品及器械。

8、及时填写药物联系本(如病人的特殊治疗、贵重药物等),交清有关注意事项,衔接好每一班的工作。

9、负责检查白天各班工作进行情况,护士长不在时,负责安排病区工作。

10、巡视病房,了解病情,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认真书写病情报告。

11、负责护士站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好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12、做好交班工作。

二、责任班护士职责

1、认真听取夜班护士病情报告,并随同夜班床头交班,重点接所负责危重病人的治疗和护理工作。

2、负责责任区病人的治疗和护士护理工作,填写各种护理记录单,清单解释工作。执行周计划。

3、接待新入院病人,介绍病区环境,各种制度及有关工作人员(科主任、护士长、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等)。

4、与病人交谈,根据病情及诊疗计划提出所需解决的护理问题,危重病人制订护理计划。

5、帮助病人了解自己的疾病及如何促进健康的措施,指导病人发挥主观能动性战胜疾病。

6、掌握病人检查、手术前后的心理状况,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

7、随同医师查房,以全面了解病情及特殊诊疗。

8、负责病人出院、转院、转科,书写护理记录单并给予出院指导。

9、认真向夜班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三、连班护士职责

1、认真听取夜班病情报告,随同夜班交接班。交接病人的治疗用药及有关情况。

2、负责病人当日治疗用药的&39;配制。

3、配制液体时严格无菌技术操作,注意三查、七对。及时清理用物,保持治疗室清洁卫生。

4、负责中午的液体更换、拔针及床单位的物体归位。

5、中午巡视病房,督促病人午休,保持病区安静。

6、准备各种化验标本容器,并交待注意事项。

7、负责全病房病人的T。P。R测试并记录。

8、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治疗班护士职责

1、认真听取夜班病情报告,随同夜班交接班。交接病人的治疗用药及有关情况。

2、协同责任班、连班一起做好病人的治疗工作。

3、协同主班取药、发药及查对医嘱。

4、做好与连班的交接班工作。

5负责执行临时治疗,并与责任班作好沟通。

6、负责治疗室、护士站的清洁卫生及物品归位。

7、协同主班、责任班作好与小夜班交接班工作。

五、帮班护士职责

1、帮助连班作好手术病人、新病人、危重病人的治疗护理工作,巡视病房及时填写巡视卡、翻身卡,认真记录护理记录单。

2、协同连班作好中午的液体更换、拔针及床单位的物品归位。

3、协同连班准备化验标本容器,并交待有关注意事项。

4、协同连班巡视病房,保持病房安静,督促病人午休。

5、协同小夜班发放口服药及临时用药,并做好三查七对。

6、协同小夜班作好晚间护理,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督促探视者离开病房,按时熄灯,安静休息。

7、认真与小夜班作好交接班工作。

六、大夜班护士职责

1、负责交接病人的治疗、护理及病房的备用、急救物品。

2、详看病情报告,共同巡视危重病人,并交接有关治疗、护理事项。

3、负责执行本班医嘱,做好定时治疗及护理工作。

4、做好夜间接受新病人的准备。抢救病人迅速有效。

5、负责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紫外线消毒工作。

6、严格查对治疗卡,并摆好静脉用药,认真检查液体、药物有无沉淀、混浊、变质、过期等。保证药物的准确无误。

7、负责晨前各种化验的采集和特殊试验的操作。

8、负责加试T。P。R及定时Bp的测量,严密观察病情,总结24小时出入水量,并详细记录。

9、为白班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增添治疗盘内的消毒剂,铺好治疗巾。

10、注意病人安全,如有意外及时报告。认真做好晨间护理。

11、负责治疗室、护士站清洁工作,书写病情报告。

12、保持病房的整洁、干净,减少陪护,谢绝探视。为白天的查房、治疗提供一个安静的环境。

13、做好交班工作。

七、小夜班护士职责

1、认真交接治疗、护理及急救物品。

2、详阅病情报告,共同巡视危重病人,并交接清有关治疗及护理事项。

3、巡视病房,发晚饭后口服药,看服到口。

4、负责定时T。P。R。Bp的测量并记录,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填写各种护理记录单。

5、负责清单的解释工作。

6、负责执行本班医嘱,做好定时治疗及护理工作。

7、时刻准备接收新病人。确保抢救治疗及时。

8、加强巡视,做好晚间护理,督促探视者离开病房,按时熄灯,保持病区安静。

9、负责填写工作日志及出入院登记。

10、保持护士站及治疗室清洁整齐,书写病情报告。

11、做好交班工作。

八、早中晚帮班护士职责

1、协助大夜班抽取各种血标本,打印当日清单,巡视病房,督促陪护离开病房,做好晨间护理工作。

2、协助连班查对治疗用药及签字,并与责任班一起进行治疗总查对,做好当日治疗的准备工作。

3、协助连班巡视病房,更换液体,做好治疗室、护士站,处置室物品归位,清洁卫生工作。

4、负责全病房病人4pmTPR检测与绘制,并转抄加测体温单。

5、协助小夜班正确准备各种化验标本容器及发放,并做好抽血前的告知解释工作。

6、协助小夜班做好定时治疗、临时治疗,急诊病人术前、术后治疗与护理及新病人接诊工作。

7、协助小夜班维持病房秩序,劝解陪护离开病房,保持病房安静,清洁卫生。

九、护理班护士职责

1、交接处置室物品,准备晨间护理用物。

2、参加晨会,进行交接班。与责任班一起做好晨间护理。

3、负责清点病房换洗的污染的衣服、床单及被褥,并做好记录、归位及整理工作。

4、维持病房秩序,保持病房安静。

5、预约各种检查单,负责化价、记帐及向病人交代有关注意事项;送急查血标本。

6、迎接新病人,做好入院宣教及首次护理记录单的书写。

7、执行周计划。送出院病历,督促病人结帐,办理出院手续。

8、做好出院病人床单位终末消毒,铺备用床,负责加床与调床工作。

9、督促探视人员离开病房,保持病房安静,及时补充次日治疗用物,确保次日治疗用的液体。

10、做好处置室的清洁卫生及交接班工作。

十、护理员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病人的生活护理,如送水、送饭、洗头、洗脚、剪指甲,协助病人进食、起床活动及递送便器等。

3、协助护士执行部分简单的基础护理工作。

4、随时巡视病房,应接病人呼唤,解决病人所需。

5、收送化验标本及检查单,并护送病人外出检查及转科等。

6、递送各种物品领取预约单。负责各种液体的装卸准备工作。

7、做好病人入院前准备工作和出院后床单元的整理及终末消毒工作。

8、协助护士搞好被服、家俱的管理。

9、协助护士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x1〕24号)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院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医院利用各种来源资金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医学装备是医院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加强人力配备,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实行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和使用科室三级负责管理体制。

第七条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由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医院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计划、采购、保管、维修、质控等职能。

第八条医学装备工作主管院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学装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二)按照分工权限,领导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考评,协调院内相关部门工作。

(三)对应当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第九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本院医学装备配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实施等工作;

(三)负责本院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六)组织本院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科室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

(三)配合做好医学装备安装、调试、验收、维护和建档等工作。

(四)做好医学装备使用、保管等工作,保证医学装备安全运行。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及有关科室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对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采购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和咨询。

第三章计划与采购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要注重常规医学装备配备,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装备,推行资源共享,杜绝盲目配置。

第十三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功能、规模和事业总体发展规划,科学制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有计划分重点逐步实施。

第十四条使用科室提出医学装备年度购置需求计划,按照工作急需程度排序,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处室。

第十五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根据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对各使用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进行审核,编制全院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

第十六条单价在1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价格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均应当纳入年度装备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应当包括配置必要性、可行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第十八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将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报主管院长审核并提交院务会审定。

第十九条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经院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条医院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医学装备采购管理,建立医学装备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采购。因特殊情况确需计划外采购的,应当严格论证审批。

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采购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察、审计等处室要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医院购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二十四条国家规定须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十五条未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应当首选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六条因突发公共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医院应当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采购预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采购进口医学装备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获得采购进口产品核准。进口医学装备属于国家规定的机电产品范围的,应当按照《进口机电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采购医学装备属于辐射源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属于计量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计量合格证明;属于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应当取得配置许可。

第二十九条医院应当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记录管理。采购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可追溯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第三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采购合同规范管理,保证采购装备的质量,严格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供货商资质管理,建立供货商评价和淘汰机制,形成合格供货商名单。

第四章验收管理

第三十二条医学装备验收是医学装备投入使用之前的

关键环节,医院应当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

第三十三条医学装备验收工作一般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组织使用科室和供应商共同完成。技术复杂的医学装备验收,可请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加。

第三十四条医学装备验收前,验收工作人员应当详细阅读医学装备采购合同和相关技术资料,熟悉了解医学装备各项技术参数、性能和安装条件。

第三十五条对安装机房有特殊要求的医学装备,应当按照安装图纸要求做好机房布局改造、室内装修、水、电、气和防护等准备。

第三十六条医学装备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

(一)到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查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

2.开箱查验医学装备品名、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

(二)性能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验证医学装备功能;

2.验证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第三十七条医学装备验收过程应当做好现场记录,留存必要影像资料。

第三十八条属于国家规定商检范围的进口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商检部门申请检验。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工作内容和依据。

第三十九条对医学装备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属于供应商责任的,医院应当及时办理换货、退货、索赔等事宜。

第四十条医学装备验收结束,应当填写详细验收报告,由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货款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四十一条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完成安装和验收。进口医学装备验收应当在索赔期限前15天完成。

第五章质量保障管理

第四十二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保证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确保在用医学装备状态正常,满足临床使用安全有效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与考核制度,加强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工作,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第四十四条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分级管理、预防为主、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制度,依据医学装备风险级别和风险评估结果制订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医学装备根据以下特征划分风险等级:

(一)功能影响:反映医学装备用于临床诊疗活动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二)物理风险:反映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三)设计属性:反映医学装备自身风险属性或生产商对维护保养的要求;

(四)故障频率:反映既往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或安全事件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医学装备风险分为三级:

(一)I级为低风险级别,是指通过常规管理可以保障安全性、有效性,发生故障不会或不易对患者和使用人员造成损害的医学装备。

(二)II级为中等风险级别,是指需要采取特定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医学装备。

(三)III级为高风险级别,是指直接与患者和使用人员生命安全相关,具有较高潜在危险,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医学装备。主要包括生命支持类、植入类、灭菌类、辐射类和大型医用设备。

第四十八条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医学装备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四十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在用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确保医学装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障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第五十条预防性维护周期根据医学装备属性、使用频率和风险等级确定。一般I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2年至少进行1次。国家规定或医学装备使用说明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预防性维护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外观检查、清洁保养、功能检查、性能测试校准、电气安全检查和医学装备使用说明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二条预防性维护应当由具备技术能力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供应商或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定期执行。

第五十三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定期对在用医学装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防止医学装备故障和减少安全事件发生率。

第五十四条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医学装备维修方式。对不同医学装备,可以选择自主维修、供应商维修或第三方维修。医院应当提高自主维修能力。

第五十五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加强维修工作管理。使用科室报修后,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进行检测、分析,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修复。

第五十六条医学装备修复后,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指标校验或计量检定,确保医学装备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第五十七条医院应当优化维修工作流程,提高响应速度,缩短医学装备怠机时间。

第五十八条医院应当制订生命支持类、急救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五十九条医院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如实记录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及时整理纳入医学装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一)医学装备质量检测原始记录;

(二)医学装备计量记录;

(三)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记录;

(四)医学装备巡检记录;

(五)医学装备故障记录;

(六)医学装备维修记录;

(七)医学装备安全事件报告记录。

第六十一条医学装备使用科室应当加强在用医学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不得替代必要的预防性维护和巡检工作。

第六十二条医院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定量为主、综合分析和适用可行的原则建立医学装备使用评价制度,促进医学装备合理应用,提高设备购置选型的科学性,减少资源浪费。

对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本院内调剂使用。

第六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使用评价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订评价考核办法,完善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效率、配置效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个方面。

第六章处置管理

第六十四条医学装备处置是指医院对占有、使用的医学装备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的行为。

第六十五条医学装备处置方式包括:调拨、捐赠和报废报损等。

第六十六条医院处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处置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免税医学装备,应当按照海关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调拨:

(一)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

(二)因医院撤销、合并、分立而移交的医学装备;

(三)因医院隶属关系改变需要划转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八条在使用期限内,但技术落后,功能已不能满足本院工作需要的医学装备,可予以调拨。

第六十九条医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后,可对外捐赠、调拨未变质残损和未过期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七十条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报废:

(一)使用期超过折旧期,使用中损耗过高,效率低,或计量、质量检测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

(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修复无法达到质量安全指标的;

(三)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且无改造价值的;

(四)超过使用寿命的;

(五)国家规定必须淘汰的。

第七十一条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可予以报废:

(一)在使用期限内,设备无故障,但支持运行的关键耗材在市场上无法购买到,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在使用期限内,设备发生故障,但维修费用过高,接近或超过重置成本。

第七十二条对经批准报废的医学装备,医院应当按照公开、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予以处理,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出售、转让。

第七十三条对所有待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第七十四条对已完成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账务手续。

第七章医用耗材管理

第七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加强植入类耗材等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十六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用耗材入出库管理制度。严格核对订货信息与实物一致性,包括数量、规格、外观、效期、批次等,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信息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第七十七条医用耗材仓储空间应当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医用耗材贮存要求,确保安全存储。

第七十八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医疗工作和管理需求,合理制订计划,设置医用耗材安全库存,及时补货,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七十九条医用耗材库存应当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及时发现近效期产品、滞用产品并进行处理。

第八十条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使用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

第八十一条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应当及时毁形。属于医疗废物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十二条医院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医用耗材全流程监控,建立医用耗材追溯制度。

第八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临床应用培训,确保使用安全。

第八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的监控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章档案管理

第八十五条医学装备档案是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本信息。医院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健全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学装备档案完整、明晰和准确。

第八十六条医院应当设置适宜的医学装备档案保存场所,设有专人管理。

第八十七条医学装备档案包括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

(一)管理档案包括:

1.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印发的与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

2.医院医学装备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

3.医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审批报告;

4.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资料。

(二)技术档案包括:

1.医学装备申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报告、购置计划、上级部门批复等;

2.医学装备采购资料:招标投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记录、购置合同、发票复印件、进口产品论证报告及批复、进口产品商检记录等;

3.医学装备技术资料:配置清单、安装验收报告、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等;

4.医学装备运行资料:计量检测报告、维修维护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维保合同等;

5.医学装备处置资料:报废、调拨、捐赠等申请及批复。

第八十八条单价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应当建立技术档案。

第八十九条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需要立卷归档的资料应当收集齐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九十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医学装备管理活动中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管理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原则上档案应当在档案室内进行查阅。如需复制、外借须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九十二条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医学装备档案,不得涂改、拆散、遗失档案。借阅档案应当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天。

第九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交接工作,确保档案完整、连续。任何人不得因工作变动、离职或退休等,擅自带走或销毁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四条因对口支援等工作需要,医院对外调拨或捐赠医学装备时,与医学装备质量保障相关的技术资料、运行资料等医学装备档案,应当一并移交。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可备份留存。

第九十五条医学装备报废后,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归集、整理完整的技术档案移交医院档案管理处室,按照规定年限保存。

第九十六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医学装备档案的作用,开展数据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为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卫生部对各医院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

第九十八条医院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第九十九条对在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处室与个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第一百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医院,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主要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学装备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应当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各医院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订本院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6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医院人事相关工作,包括员工招聘、入职、培训、考核、定岗、离职、以及办理职工保险相关手续等人事管理工作。

1、员工关系与招聘

(1)负责编制医院人员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才信息网络、招聘渠道、人才数据库建立和管理;

(2)负责新员工入职、试用期管理;负责建立健全人才测评标准和甄选流程;主持人力资源的录用、任免、调动、晋升、辞退等。

(3)协助医务科、护理部审定医护人员的执业资质和技术职称;

(4)负责编制、修订员工手册,并组织培训、签收。

(5)负责单位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的规范管理。

2、培训与发展管理

负责编制医院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计划,制定员工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3、薪酬和绩效管理

(1)建立健全医院科学、合理的薪资体系及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对各类员工进行岗位综合评估;

(2)负责员工劳动关系管理(社保、劳动合同签定、解除、离职转岗程序、员工档案);

(3)负责员工基本工资核算;按医院的福利政策负责员工福利发放。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7

1、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领导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和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和法规。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认真负责,树立良好的医疗作风和服务态度,关心体贴病人。

3、认真核对医疗证,及时办理有关住院手续,做到人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对于急症先入院的,在三天内补办相关住院手续。

4、严格审批转诊制度;把好医保病人的转诊关,转诊病人一定要科主任签字,主管院长审批后方能转出。

5、定期下科室了解医保病人的住院、用药情况,严格控制好大型、重复的检查和不合理的用药现象。禁止挂床住院。

6、严格掌握意外伤害的纳入范围,严禁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他伤、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等不属意外伤害范围的病人办理审批手续。属意外伤害住院须填写意外伤害申报表,24小时内上报医保中心。

7、本院职工住院必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到医保中心办理住院手续。

8、耐心向医保病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为病人解除疑虑。

9、支持和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为之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0、每月5日前及时将医保病人的结算资料送到医保中心审核。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8

为进一步加强我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确保本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按照市、县卫生局民主评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科室要以科主任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

二、认真贯彻落实《医院20__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使我院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年内在本科室不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患者满意率达到__%以上。

三、认真履行和兑现本科室的“政风行风公开承诺”。

四、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和“全员承诺”。

五、认真贯彻落实本院提出的各项“医疗惠民工程”政策、措施,使每个就医的“低保”群众、农村“五保户”以及其他需要医疗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众能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到减免医疗费用和优质服务,认真落实先住院后付费、药物零差价。

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各项政策规定,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用药品、设备、耗材招标采购的各项制度,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党务政务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39;意见》,公开服务事项、公开服务信息、公开服务价格、公开服务承诺等,认真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我院高质完成院务公开工作。

八、加强效能建设,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

九、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免公平、公正,使参合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十、及时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并及时上报医德医风考评材料。

十一、对各科室落实上述要求的情况,年底要进行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科主任组织和领导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和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对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搞的好的,院方要通报表彰;年度出现违纪违规情况考核成绩达不到要求或民主评议工作评为不满意档次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并与经济挂钩、给予经济处罚。

总支书记:

科主任:

二0__年x月x日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9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定期对医院排放系统进行维修。

3、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采集污水时戴手套,操作后洗手。

4、每日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并做好登记。

5、每月做好污水粪大肠杆菌检测,有报告并备查。

6、每年做好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菌)检测,不得少于2次。

7、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放量,保证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6.5mg/L.

8、保持室内空气流量,环境清洁。

9、污水处理原料妥善保管,合理配比。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10

1、临床主管医生要认真学习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医院感染病例初步诊断。

2、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

3、科室经治医生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感染管理科于每月定期到各临床科室调查和收集院感病倒报告及漏报情况。

4、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除向感染管理科报告外,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5、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提交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讨论,做好记录,

6、小组讨论尚不能认定的,须将该病员的全部资料及讨论的结果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组织研究、分析,最后认定或否定。

7、感染管理科必须每月及时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每季度写出分析报告,并进行效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和反馈。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11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按照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下称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下称招标、投标法)、《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计划

医院应根据各科室临床医疗需要,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本着经济实用、功能适宜、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原则制定购置计划,杜绝盲目配置和闲置浪费。

(一)、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底前提交下年度购置计划,填写购置申请表。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要提交《购置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其中因原有设备报废需重新添置或更新换代的除外),经主管院长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药械科。

(二)、药械科对各科室设备购置的申请进行汇总,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及医院本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出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成为正式的年度医用设备、器材采购计划。

(三)、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科室需要临时增购的医用仪器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药械科提出申请,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报医疗设备管理办公室,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对于单价在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填写《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并报送药械科,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情况,拟定“临时增购医用仪器设备”审批报告,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增列入当年采购计划。需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获得批准后执行。需要考察设备者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指派人员进行项目考察,其考察报告书面上报院长办公会,并由药械科备案。

(四)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购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包括配置必要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五)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按照应急采购预案执行。需采购进口设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进口设备采购审批程序。

二、采购

(一)单机(件)在3万元以下的购置,必须由药械科制定招标申请书,原则上应有3个以上供应商参加。应有3人以上人员参加谈判后通过招标签定合同(参加人员:主管药械科副院长、使用或申请科室主管副院长、纪检书记、药械科科长、使用科室主任)。采购3万元以下的医疗器械必须先到市卫生局医药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自行采购。

(二)单机(件)在3万元以上的设备,经院长办公会批准购置后由药械科负责,会同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制定设备招标书、技术参数,经设备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认可,报院长签字后,报许昌市医疗设备招标办公室,进入招标程序。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商与医院签定正式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入库、出库。

三、设备的购进验收及管理

(一)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二)在与供货商协商供货合同前,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审查并保存以下加有供货单位公章的`证照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

(4)合格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6)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三)医疗器械到货、安装、调试后,医院主管领导、有关科室人员和供货方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完成后应当填写验收报告,并由各方签字确认以示负责。验收工作应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完成。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办理索赔。

(四)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以确保每批产品的可追溯性。购进验收记录应当注明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或机身编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有效期、购货日期、产品外观情况、是否有中文印刷包装或中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购进记录由药械科负责建档保存。

(五)购进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医疗设备证件,装箱单、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交药剂科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并妥善保存。因进货手续不全,无合格证或无合法依据的来货不得验收。在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拒绝入库。

(六)医疗设备验收合格后,由财务科、药械科、使用科室各保留一份合同(其中财务科为原始合同),对纳入科室固定资产的设备由药械科提出设备折旧方案,院长签字后,通知经改办,从使用后下一个月扣设备折旧。

(七)使用科室和设备库房对储备的医疗器械应当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对在用的要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及时养护、校验在用设备,并做好养护、校验记录。

四、设备的维修

药械科要定期下科室了解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生设备故障,使用科室及时通知药械科,药械科负责全程跟踪,并据实填写维修登记卡。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要签定维修协议,维修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要上报院长批准。

五、该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12

一、奖励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真,各项医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完成下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要求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500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方案)。

1、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医院感染病例24小时之内报院感科,无漏报。

2、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手卫生依从性≥95%,正确洗手率≥95%。

3、配合院感科进行每年的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现患率

4、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研究本科室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工作,有记录。每月对本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进行自查(内容:无菌技术操作、手卫生、院感病例漏报、医疗废物分类、环境卫生等),有记录。

5、监控医师每周检查医院感染病例漏报情况;监测护士每周检查各种感染管理登记本,要求登记和监测项目齐全、合格、有效。

6、医疗废物管理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执行,符合要求。

二、罚则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出现下列问题,作为质控考核扣分依据,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扣款50~500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方案。)

1、医院感染病例每漏报1例扣个人奖金50元。

2、按卫生部《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出现多重耐药菌不报告或不采取相应措施的;使用抗菌药物前不留标本送检。

3、感染管理小组不能发挥监、控、管作用:每周不做院感质控自查、每月不进行院感内容知识学习、每季不开会讨论总结本科室院感管理问题的。(查记录)

4、未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洗手方法不正确的。

5、医疗废物分类不清、利器盒复用或对利器不采取防损伤措施以及因此造成保洁员利器损伤的。

6、病区卫生差(监管不到位)。

7、医生进行外科换药时不戴口罩、帽子、无菌手套。

8、接受上级检查时出现问题,并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示情形给予处罚。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13

一、请示报告制度

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2、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7、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三、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2、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4、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6、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7、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四、消毒隔离制度

1、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2、各科室均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护士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3、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4、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5、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6、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7、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8、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五、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限

1、在职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需经各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对其资格确认后登记、备案,通知药剂科进行有处方权医师本人签字留样。

2、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3、品处方由主治医师以上并经批准授于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品注射剂,用后由具有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三)处方限量

1、急症以3日量为限,一般疾病7日量为限,某些慢性特殊疾病15日为限。

2、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1日极量。第一类每次处方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品每次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等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下次再用至少须间隔10天。

(四)处方保管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分类保存。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品处方保存期3年,到期由药剂科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六、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必须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有无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

6、值班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准打电话,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复述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

(二)手术室制度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手术结束时,再清点复核1次。

(三)药房制度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制度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做正反定型。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案号、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签字后方可取走。

(五)检验科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

(六)放射科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诊疗时,查对科别、病床、姓名、部位、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检查项目、临床诊断。

(七)理疗针灸室制度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炙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八)供应室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九)心、脑电、超声检查室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及部位。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14

1、药剂科负责全院抗感染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

2、临床医师应提高用药前相关标本的送检率(涂片、培养),严格掌握适应证,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3、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伍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准确留取各种标本及时送检。

4、药剂科对于细菌耐药性高的抗菌药物有权提出暂停使用的建议。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15

一、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一)医疗登记、统计资料是改进医院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依据,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汇总和收集报表资料,按期分析、统计、上报。

(二)门诊部应当做好门诊登记和住院登记,填写住院卡片和传染病报告卡,并汇总各科病员流动情况,每日报医务科和医疗信息统计室。

(三)各临床科对出入院的病员应详细填写病案首页、出入院登记和病员流动日报,对抢救重危病员,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发生医院感染、医疗差错和事故,以及输血、输液反应等均应详细登记,并按规定上报。

(四)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质量登记、统计,并按时上报。

(五)医疗信息统计室负责全院医疗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实施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做好卫生统计报表工作,经院长审核签发,按时上报。

(六)各种医疗登记、统计资料,应当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管,卫生统计报表应永久保存。

(七)各种报表报出的时间

1、日报:次日上午九点报出(假节日等特殊情况例外)。

2、月报:于下月5日前报出。

3、季报: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出。

4、年报:于下年度1月20日前报出。

5、半年报:于7月15日前报出。

6、全年统计汇总于下年度第一季度内报出。

7、住院病人疾病分类年报于下年度1月15日前报出。

二、病案管理制度

(一)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二)对规定范围的建案病历,要按疾病分类建卡编号,统一集中管理。

(三)伤病员和家属不得擅自翻阅、转抄、复制病案。

(四)本院医师借阅病案,应当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按期归还,院外医疗单位借阅病案,必须持医疗单位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借阅。

(五)涉及医疗纠纷或事故的病案,在未作出鉴定处理之前,应由医务科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借阅、转抄或复制。

(六)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向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的下落,按时向院领导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

(七)住院病案应永久保存,并遵守病案资料的保密制度。

(八)保持病案室清洁整齐,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室内应禁止吸烟。

三、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一)医学图书室应按《中国图书分类方法》对书刊进行登记、分类、编目、排架,健全室藏图书目录,方便读者查询。

(二)凡本院工作人员借书,必须办理借书证,凭证借阅,离院时要办理还书退“证”手续,每次借阅书刊不得超过二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不还时,图书室有权催还,超过三个月不还者,按丢失图书进行扣款赔偿(原书价3-5倍)。

(三)读者应爱护书刊资料,借阅的图书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涂写、撕剪、损坏和丢失,违者按规定赔偿,凡损失或丢失图书室的孤本或价值较高的书刊要加5-10倍赔偿。

(四)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杂志内容。

(五)近期杂志、工具书及图书室仅存孤本,只准在室内阅读,不得拿出室外。

(六)图书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禁止吸烟,上架的期刊,阅读应放回原处,非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拿期刊。

四、微机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必须爱护计算机和机房其他辅助设备,各种设备的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应用软件应当定期进行检毒处理,外单位软件未经检毒处理,不得使用和复制。

(二)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在使用中,一律按有关保密制度办理,不得外传、遗失、泄密。

(二)进入机房必须穿工作服、换拖鞋,机房要保持整洁、机房严禁吸烟、会客喧哗、玩游戏及其他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机房。

(四)信息资料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凡需要调用、复制,应经领导审批,有密级的资料需经院领导同意。

(五)工作完毕关好机器,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保证安全。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16

一、在分管院长和科长领导下,按《医院网站管理规定》要求,负责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保证医院网站信息发布的质量。

二、负责监督和管理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

三、负责网站的安全管理和技术维护,确保医院网站的正常运行。

四、负责协调科室信息采集、更新,经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

五、负责对网站过时的信息内容提交领导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删除,做好登记和备份,以备调用。

六、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登记,内容包括撰稿科室、撰稿人、审批人、发布的&39;内容、时间和发布人,每月汇总,于次月5日前连同领导审批稿及电子版和发布内容、登记表副本一并交信息科存档。

七、加强科室之间联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协调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八、未经批准的信息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如有违反,视情节追究发布人责任。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17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18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19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建全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消毒药械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等。

4、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考核。

5、定期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及时召开。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篇20

第二条在医院的领导下,维护医院治安秩序,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严格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医院内部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开展安全保卫基础工作建设;

第四条制定和组织落实医院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防范措施和预案,做好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第五条开展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失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六条加强内部治安管理,预防和制止发生在医院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同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危害治安行为作斗争,维护医院安全稳定;

第七条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医院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向公安机关报告医院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化解措施;

第八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轻微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调解医院内部治安纠纷,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协助处理医患矛盾,确保我院人员、财产安全;

第九条负责医院内部、周边场所、各类库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及时化解内部不安定因素、消除治安隐患,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十条根据需要,检查进入医院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第十一条在医院范围内组织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第十二条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着装规定

1、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按规定着统一服装、佩戴胸卡。

2、保安人员须按规定着装,保安服不得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服不得混穿。

3、着保安服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凉鞋或赤足。

第十四条举止和仪容规定

1、保安人员执勤时应做到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着装外出工作,执勤和出入公共场所时,不准袖手或将手插入口袋、不准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嬉笑打闹,严禁上班期间饮酒。

2、保安人员不准留长发和剃光头,不得染发;不准留大鬃角和长胡须。

3、保安人员上班前要进行仪容仪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得到纠正。

4、对进入院内或车位的车辆或外出车辆,在保安队员3米之内时,必须行举手礼。保安员应立定向左/右转体90度,并执行车辆左直行手势,在车辆驶过时,敬礼。

第十五条语言和礼节规定

1、保安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与来访人员交谈时应态度和蔼、语气柔和、不卑不亢、以理服人,服务热情、主动、亲切。

2、在工作中使用语言要简洁准确、文明规范、接触群众时,说话要和气,使用“你好、请、您、对不起、谢谢、再见”等礼貌用语,严禁使用粗暴或不文明语言;做到文明执勤、文明用语。

3、执勤遇见领导要主动问侯。

第十六条值班室管理规定

1、值班室内应保持整洁、美观、统一。

2、严禁在值班室内喧哗、打闹、从事赌博(禁止任何人在外参与赌博活动)、迷信、色情等其他不良行为。

3、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注意防盗。

4、注意防火,不得在值班室内使用大功率的家电,不得私拉电线。

第十七条岗位纪律规定

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尤其是涉及私人纠纷问题)。

2、不准刁难来访人员,晚间值班期间及时给就诊患者指引,并通知相应科室医护人员。

3、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接班须提前十分到岗,做好交接记录。

4、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保密制度。

5、要爱护公物。

6、晚间按时巡视各科室,发现闲杂人等要清退,发现水电浪费现象要及时处理,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关闭各楼层门窗,发现院基础设施损坏时,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通知相关科和上级主管领导及院总值班。

7、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第十八条建立应急人员的通讯录,定时进行消防技能的培训及演练,以提高保安人员在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保安人员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1、纪律性差、责任心不强,不遵守医院关于保安人员的管理制度,在值班时屡次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制度的,且拒不改正者;

2、院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纠纷或打架不及时处理;当班不维护医院秩序,致使医疗工作受到干扰;员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发生意外事故,坐视不理;遇突发性事件、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和报告,推卸责任;当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发生安全事故;利用工作之便,索要财物,侵占公私利益者;当班喝酒或酒后失态,造成不良影响者。

3、本人因身体、家庭原因或不适应该项工作等原因需要请辞者。

第十九条保安人员违反保密条例,泄露医院机密的;以及做出损害医院利益行为的,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进行相应赔偿外,直接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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