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常规管理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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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即规程,是指在一个社会组织或团体中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写好车辆常规管理制度内容有什么技巧?这里给大家整理车辆常规管理制度内容,方便大家学习。

车辆常规管理制度内容篇1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车辆常规管理制度内容篇2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控股集团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集团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集团办公室管理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地下停车场指定车位,由办公室分管主任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办公室分管主任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集团领导、办公室主任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集团领导、办公室主任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持卡到加油站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遇特殊情况,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集团办公室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办公室分管主任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集团办公室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集团办公室安排;董事长、总裁领导用车相对固定,董事长、总裁领导外出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集团办公室报到,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单位地下停车场指定车位;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集团办公室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办公室分管主任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在每月驾驶员例会上公布,办公室分管主任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办公室主任。

车辆常规管理制度内容篇3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四、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五、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六、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七、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八、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九、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车辆常规管理制度内容篇4

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

1、严格车辆管理。司机及车辆相对固定,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2、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实行一车一档一卡,每辆车设立一个档案,开办一张加油卡。档案内容为加油登记表、车辆行驶登记表、维修保养登记表、违章登记表及所有涉及开支单据的明细复印件,如加油的发票和刷卡pos单、维修保养的发票、明细和pos单等;购买保险的单据、违章的记录登记等等。加油登记表和维修保养登记表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及时真实。每辆车的加油卡只限于所对应的车辆加油,平时放办公室保管,原则上不得擅自用现金加油。特殊情况下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加油,否则一律不予报销。车辆档案中应记载行驶公里数与加油的票据金额、车辆费用支出等内容,每月由驾驶员进行汇总、整理,报分管领导签批,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在党组会议通报。

3、严格执行派车单及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车辆使用审批单》及《车辆行驶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车辆行驶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车辆行驶登记表》,不得遗失,节约用油,对每辆车的百公里油耗数进行考核,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4、严格执行车辆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因特殊情况不能回指定位置停放的,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一上班前,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用完后须立即将车停放原处);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须封存停驶,确需工作用车的,报主要领导同意并经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使用,且用完后须立即将车停放原处。

5、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驾驶员及任何人均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给予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一律不准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规定。

车辆常规管理制度内容篇5

(一)驾驶员每日必须按统一作息时间实行签到制度,按时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请假,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方可离岗。

(二)驾驶员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到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除在公开栏通报外按考勤制度扣发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三)驾驶员出车凌晨2点以后收车(某时间),原则上第二天不派车。但第二天必须先报到,经办公室主任根据情况安排后,再休息。

(四)驾驭员应根据领导及单位用车情况保证随叫随到,有病、有事应提前请假。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违章行车,严禁酒后驾车,违者扣除下月出车费用。

(六)车辆调派由后勤副主任具体负责。

(七)派车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派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八)出某地车辆原则上轮流调派。

(九)严禁公车私用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说明。

(十)收车后或不出车时,车辆必须停在车库。

(十一)驾驭员要在休息时间做好车辆的修理、保养,保证车辆调用及时,安全、无隐患。

(十二)驾驭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驶安全,否则,肇事后视情节予以一定处罚。肇事后除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单位将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三)不得向外借油,如发现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将按5倍价值罚款。

(十四)办公室财务室每月详细登记各车辆行车路程、耗油对照数据。

(十五)车上配备的工具一律登记造册。

(十六)车辆发生故障不能出车时,驾驶员前一天停车后要向派车人员报告,并说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见,填写修理审批单,根据审批结果进行修理。

(十七)需修理更换配件时,除紧急情况外,要提前请示办公室领导,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更换。

(十八)凡更换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报发票时,必须交回旧件,由后勤副主任签字报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如无故不交旧件,不予审批报销。回收的废品由后勤主任统一处理。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常规管理制度内容篇6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区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是否使用交通运输部公告的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系统平台是否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二)监控平台是否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是否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是否建立或者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高于90%;

(三)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经营场所开展日常性的执法活动;

(二)定期检查:配发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年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车辆营运证》等到期换证;

(三)根据需要开展暗访和第三方检查;

(四)举报投诉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开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到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查看有关道路运输证件;

(三)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四)检查相关动态监督管理台账;

(五)收存车载终端安装证明。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应当存入经营业户档案。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社会个人或者组织举报的未接入符合标准的、通过省运管局备案的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三)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必须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

(四)运管工作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暗查时除外)。应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得体、文明,使用执法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五)运管工作人员对依法查阅、复制的材料或者被检查人报送(提供)的材料中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运管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不得防碍被检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检查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查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八)被查人有违法、违章行为或者未按承诺的条件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运管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且应对执行(改正)情况进行跟踪:

1.违法、违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2.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责任的,应当责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度低于90%的,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并责令整改;

(二)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三)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

(四)罚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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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常规管理制度内容篇7

1.学校车辆主要供学校工作之用。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用车的前提下,本校教职工和与学校有密切联系的.单位或个人,非因本校工作而需使用本校车辆的,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2.正常收费原则:

①按日计划每天250元,按路程计价每公里1.3元。

②市区内用车,日行程200公里以内的,以日计价;日行程超过200公里的以路程计价。

③市区外用车,分别按时间和路程计价,再把两项折半后相加得出总价格。

3.本校教职工结婚用车,三折收费。

4.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结婚用车,六折收费。

5.本校教职工其他私事用车,八折收费。

6.与学校有密切联系的单位和个人用车,视情况适当优惠,最低不少于六折,个别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7.校长级领导私事用车,收回汽油费。

8.高级教师、主任级领导私事用车,按第7条标准,每学期只享受一次(以一天为限),其余按第3、4、5条执行。

9.非本校工作用车的司机补贴、桥费和路费由用车者自付。

10.用车一定要由本校司机驾驶。如果因用车者直接责任造成车辆损坏的,要由用车者负责赔偿。

11.学校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非因本校工作而需用车的单位和个人,应填写用车记录表,经校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调度。

12.本规定即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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