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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体会精选5篇

| 陈惠21147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体会精选5篇

什么是爱情?爱情与婚姻是并存的吗?现代人也许早已不再对这样的问题抱有纠结之心了,在我看来,现代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就像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样存在一定的问题。下面给家分享一些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体会,方便大家学习。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体会精选5篇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体会1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 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体会2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那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个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 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 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 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 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风骚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 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 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 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平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平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 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拔出来。 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 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体会3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样一段最为经典的语录:"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在我看就是一句话: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了的永远不会珍惜。其实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通用。这也许就是什么初恋情人是一生中最令人怀念与惦记的。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会认真的爱,然而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那圆满的结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有过红玫瑰和白玫瑰,但在彼此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里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花;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拥有你后,你就是他生命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那该有多好啊!

事实上每个女人都渴望爱情,但并不是每一段爱情都会有好的结果。每个女人都渴望经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这样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公主,成为男人生命里的朱砂痣或者是"床前明月光".然而,这一切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要学会如何去爱自己,因为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自爱才有资格去爱别人。

现在我们动不动就把"累觉不爱"这类词挂在嘴里,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佟振保和王娇蕊、孟烟鹂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和别人,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婚姻。有人曾说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否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但我们可以从他们之间的结局看到的出他们并没有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彼此,然而令人觉得欣慰的是王娇蕊在离开佟振保后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了她生命里那个对的人。

其实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并不是1+1=2.它不会因为你付出了许多而偏心于你,让你得到相对应的感情。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相爱,如若那人不喜欢你,你再与他纠缠在一起的话,最后受到伤害最深的只会是自己。

若相爱请深爱,否则请放手。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体会4

自毕业开始同计算机打交道,小说就不太看了的,尤其是爱情小说。大家都觉得编程难,可机器的输入输出总是可控,即使出了差错,也可以找到原因,时间长短而已,机器总是不会骗人的。小说不同,好的小说总也离不开人性,站在价值观对立面的人就像隔着整个银河系的两个星球,更别说人性的复杂了。写小说是比写程序困难的多的职业,读小说也不怎么轻松。电影荧幕里男女主角的一颦一笑容易捕捉,话剧舞台上人物夸张的台词和表演也容易共鸣,这样简单明了的视觉场景总是更吸引我。而小说截然不同,好的小说需要一个字一个字慢慢体会细细琢磨,在大脑中构建出一个场景,有些作家喜欢描摹细节,就要跟着他一点点丰富场景,有时作家忘记甚至故意不去交代,还需要耗费更多的脑细胞去补足。看一部小说对我来说总是消耗更多能量,看完又容易怅然若失。

《红玫瑰与白玫瑰》2.5万字,一共看了4周。中间在「振宝和娇蕊约会看电影」的地方卡了3周读不下去,心里想不过是花心的男人和空虚的女人的故事,结局无非在一起或不在一起,有什么好看的呢?写作课到底也是没白上,抱着探索超一流作家脑回路的黑客精神,昨天一口气把剩下的读完了,有点出乎意料,被隐喻、时空变形、通感加持之后一些沉寂的感官好像被打开,一些超越文字的东西从张爱玲的描述中涌现出来。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一段三角恋的故事么?我想并不是。振宝从来没有爱过烟鹂,他的心中只有那一颗朱砂痣。那烟鹂是什么?是那个对的世界,那个他做的十分兴头的世界,那个他是绝对的主人的世界。爱情和理想,选一个吧。振宝选择了后者,选择了光明前途。纵然他是不甘心的,却有法子说服自己的选择是合情合理,之后努力在新的世界里扮演好人的角色。只是,白玫瑰仅仅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是日常的琐碎,是不甘心的妥协。而振保只能做一个不快乐的好人。

振保看着他手造的世界,他没有法子毁了它。……振保匆匆一瞥,只觉得在家常中有一种污秽,像下雨天头发窠里的感觉,稀湿的,发出翁郁的人气。……像两扇紧闭的白门,两边阴阴点着灯,在旷野的夜晚,拚命地拍门,断定了门背后发生了谋杀案。然而把门打开了走进去,没有谋杀案,连房屋都没有,只看见稀星下的一片荒烟蔓草——那真是可怕的。

如果没有烟鹂的背叛,振保大概会一直做一个好人,在自己的世界里做着绝对的主人。只是这一次,他不忍打碎的世界,他亲手搭建的世界,居然一下子被烟鹂击碎。主人的身份遭到挑战,对手是一个他瞧都瞧不上的裁缝。「有点伛偻着,脸色苍黄,脑后略有几个癞痢疤,看上去也就是一个裁缝。」。振保多年来的价值观被破碎了,遇到这样的事情,任凭他如何努力,也没有法子「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如果说振保开始堕落,倒不如说他开始释放那部分压抑的个性。这下子,他要开始做一个烂人,既然世界已经被摔碎,不如捡起这些碎片碾成粉末吧。

振保在床上睡下,直到半夜里,被蚊子咬醒了,起来开灯。地板正中躺着烟鹂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字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振保坐在床沿上,看了许久。再躺下的时候,他叹了口气,觉得他旧日的善良的空气一点一点偷着走近,包围了他。无数的烦忧与责任与蚊子一同嗡嗡飞绕,叮他,吮吸他。

故事末尾,振宝用台灯把烟鹂打出屋子,「觉得她完全被打败了,得意之极」,可是振保打败的哪里是烟鹂,分明是那个「为了前途放弃爱情,生活变得索然无味,悔恨却无可奈何」的自己,这次他真的亲手碾碎了自己建造的世界,他哭了,不知这一刻他是否后悔当初离开娇蕊。也许心跌到谷底之后反而会达成一种超然,半夜被蚊子咬醒,那些旧有的善良一点点回来,烦扰和责任是选择白玫瑰的代价,而那只吮吸他的蚊子呢,你们猜,会不会一巴掌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我不喜欢振保这样的人物,红玫瑰还是白玫瑰对他来说又有什么区别?从一开始他就是只爱自己的。他和娇蕊的爱情建立在他认为可以不用负责的基础上,这样的爱情轰然倒塌仅仅是时间问题,他和烟鹂更是没有半点感情。他压抑自我,隐藏自己的欲望,为了迎合别人的需求而改变自己,渴望别人的认同,在成为一个好人的同时也渐渐失去自我。可故事看完,不禁产生一种悲悯,也许振保就在我们身边,甚至就是你我,全心全意打造自己的袖珍世界,做着以为正确的选择,却无法向运行程序那样得到反馈再修改输入。

小说的意义或许就在此,伟大的作家让故事中的角色活出自己的「人生」,从各种不同角度提供范本以供读者审视自己的人生和选择。「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这话从娇蕊口中说出,想到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故事,想必也是张爱玲自己的选择吧。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心得体会5

白月光和蚊子血的典故听闻许久,却从未真正好好看过这一篇。今日下午闲来无事,便耐着性子细细品读了一遍。

之所以说耐着性子,是很久没读过书的缘故。这几年北漂沪漂浮躁了不少,也愈发意识到这种情绪的不好,开始下意识地提醒自己一定要多读书。

言归正传,来聊聊这一篇《红玫瑰与白玫瑰》,聊聊振保这样一个虚伪,懦弱,自私,却也略带几分可怜的男人。

在英国留学时,振保自诩自己是个正经人,将正经女人与娼妓分得很清楚,对他自己在那晚上没有碰玫瑰的操行“充满了惊奇赞叹”,但在心里又暗暗懊悔。这种心理活动,如果比喻在女人身上,大抵就是“圣母婊”。如果振保真把玫瑰当个正经人,觉得“这种事做不得”,又如何会深深懊悔。懊悔,暴露出一种“不睡白不睡”的心态,虚伪的形象几乎跃然纸上了。

在与娇蕊这一段,刚开始看时我以为,可怜的是振保,他着迷她毫无拘束的衣着打扮,喜欢她举手投足之间的那股韵味,将她“熟妇的外形,孩子的内心”视作珍宝。可她内心大概只把他当作一个过客,就像她随意放鸽子的那位小白脸一样,只是图了新鲜。没想到后来竟然发现,事实恰恰相反,是娇蕊爱上了振保。当她下决心写坦白信给丈夫时,一定是对振保带着期望的——而且是想要给他一份惊喜的那种期望,她一定以为,他会被她这样的行为所感动。而他的第一反应是“在喉咙里‘噁’地叫了一声,立即往外跑”——他要逃避。因为他承担不起世俗的成见,承担不起他预想中会面对的铺天盖地的唾骂和背弃。他从来没有设身处地去想过,如果真的和她在一起,娇蕊要背负的罪名,要承担的压力,会比他本人多上好几倍。她的天真热情令她勇敢地跨出了这一步,而他呢?丢下她,匆匆地逃开。他可能也爱她,但他更爱自己。这份自私令他无法保护她的孩子气,亦无法陪伴她今后可能会慢慢成熟的岁月。

振保和烟鹂结婚了,这段婚姻注定从一开始就不平等。他从心底嫌弃着烟骊,嫌弃她迟钝,嫌弃她嘴笨,嫌弃她不具备娇蕊身上的那份灵动,但他却要求她对他恪守妇道,一心一意服务好这个定期嫖娼的丈夫。当他发现烟骊竟然背着他和裁缝出轨时,他的愤慨依然是高高在上的心态——“下贱东西,大约她知道自己太不行,必须找个比她再下贱的。来安慰她自己。”他从未想过尊重过她,也从未用心了解过这个在他面前只知道低眉顺眼的女子,甚至觉得他们的女儿,都是“由虚空之中唤了出来”的多余之物。妻子的背叛对他来说反倒是件好事,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觉得自己毫无亏欠了。

振保与娇蕊在公车上重逢之时,虽然他一如往常地极好面子,“想把他的完满幸福的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然而却控制不住自己地哭起来。他没有想到,他离开她这样一场劫难,并没有打击到这个看似脆弱且不谙世事的女人,反而激励了她。她不再是一个只为爱情活着的女人了,她开始明白生活“除了男人总还得有点别的”。她的成长无疑击败了他。他本来以为全身而退的是他自己,没想到如今他竟然比她过得失败——其实他原本可以不失败,只要用心去爱烟骊就可以,可他没有这么选择。因为他拿不起也放不下,只能活在对过去的缅怀和假设之中。

这又是怎样的一个可怜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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