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读书心得感想分享

| 开鹏3626

高二读书心得感想分享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超级呼噜侠》。

故事的主角是13岁半,身高不详体重不详的男生朱胖胖。他的超能力是空间瞬间转移,小区失火的时候,大家都急着逃命,他却是立即躺下睡觉,随着他的呼噜声,大家有惊无险地被转移到了安全地带。因为这种超能力,他被大家称为“呼噜侠”,也因此他进入了超级英雄组织。这个组织的目标是:伸张正义,惩戒犯罪,保护地球,维护和平。在这里胖胖认识了会读心术的梁美丽,有点暴力但是会瞬间释放一万伏电压的旦旦,急性子超级大力士薛南风,胆小鬼会高分贝攻击的段小二和书呆子会控火的李同飞。大家在训练中成为了好兄弟。

就在大家为了世界和平努力时,胖胖无意中发现组织的负责人梁元,他真正的计划是以生物技术控制这些超能力孩子的基因,妄想组织成一支无坚不摧的军事力量,来达成自己统治世界的目的。胖胖和旦旦带领着伙伴们用自己的超能力齐心协力打败了梁元,这个过程中梁美丽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呼噜侠”用自己的超能力保卫了世界和平。在我的心目中,消防员就是现实世界中的超级英雄。哪里失火,大家都逃跑,他们却逆行往最危险的火场冲锋。哪里有人落水,是他们义无反顾的跳进去救人。今年好多地方发洪水,也是他们奋斗在抗洪的第一线……我的梦想就是长大了当一名英勇的消防员!妈妈说现在的我,乖乖听话,好好学习,做好孩子就是“超级英雄”了。哈哈,这本书中的小超人们也是各有各的缺点嘛。我也会好好努力,改掉自己身上的小问题,向着我心目中的超级英雄们努力的!

高二读书心得感想分享2

你是否想要一个能变零食的大口袋,你是否想要一个可以帮助你写作业的机器人,你是否想拥有一支可以帮你写考试卷的神笔……

有一个小男孩就拥有一个想要什么就能变出什么的宝葫芦,他就是张天翼爷爷童话故事《宝葫芦的秘密》的主人翁王葆。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男孩名叫王葆,在钓鱼时意外地钓到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从此,王葆坐享其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宝葫芦帮他学习,做模型,考试......王葆经不住梦想成真的诱惑,成了一个不劳而获的人,宝葫芦让他拥有了一种特殊的幸福,王葆对宝葫芦有了依赖性,结果,宝葫芦非但没有帮助王葆,反而让他学会了偷懒......终于在一次数学考试中,宝葫芦施展魔力把苏鸣凤试卷上的答案全部移到王葆的空白试卷上,而且把苏鸣凤的名字也一起移给了王葆,最后事情败露了,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最后王葆醒悟了,扔掉了宝葫芦。幸好这只是一场梦。

我也像王葆一样,几乎天天想着有个宝葫芦。有了宝葫芦,我不就能过上好日子了吗?再也不用写没完没了的作业;再也不用去背那些枯燥无味的古诗古文;更不用费脑筋去考试。我由王葆联想到自己,我不是和王葆一样吗?甚至我也有一个“宝葫芦”。在家里,妈妈是我的“宝葫芦”,我房间里的内务都是妈妈帮我打理的,我要什么妈妈就给我买什么。但我却还不知足,光想得到现成的,不愿多出力。每次我做数学作业,计算器就是我的“宝葫芦”,三下五除二的就计算出来答案了。读了这个童话故事,我知道不做家务以后上高中,上大学住校生活就不能自理。用计算器这不仅会让我思想变得懒惰,还会让我计算能力变弱,影响以后的思维能力和计算能力。我还懂得了一个道理: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要什么有什么是不会给自己带来幸福的,只会带给像王葆一样的无聊和痛苦的生活。

王葆最后抛弃了“宝葫芦”,我也要抛弃自己的“宝葫芦”——“不劳而获“的恶习,以后做事尽量不靠别人,还要帮妈妈做家务,不劳而获能叫人变懒变坏,学不到真本领,这样长大怎么为祖国做贡献?

宝葫芦不是万能的工具,只有勤奋学习才是万能的。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可能不劳而获,哪些让人羡慕的成功背后,往往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努力,是面对困难时迎难而上,坚持自己的目标,勇往直前。我会永远记住: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高二读书心得感想分享3

前段时间,我读了我国杰出漫画家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故事讲述了苏北孤儿三毛的辛酸遭遇。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感触颇深。

主人公三毛是一个身世凄凉,受尽欺辱、贫穷的只剩下三根头发的孩子。他没有亲人,为了生活从苏北农村来到上海,吃得是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得是垃圾车,冬天就以破麻袋为衣。为了生存,他捡过烟头,帮人推过黄包车,做了很多工作但仍然总是受人欺辱,挣到的钱连顿饱饭都吃不了。

尽管命运对三毛是如此的不公,但三毛依旧保持他善良的本心。他帮助被欺负的小朋友,把自己仅有的饼分给老爷爷吃,他还不顾生命危险,救起落水的小男孩。同时他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孩子。有一天,他去弄饭吃,看到一个饥饿老奶奶抱着一个身体瘦弱的小宝宝,三毛慷慨的把自己的饭全给了老奶奶,全然不顾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三毛的善良有爱心深深感染着我,也影响着我,让我立志成为像他那样的孩子。

尽管生活是如此的残酷,但三毛依然不向生活屈服。他勤劳、好学。在悲惨的流浪生活中,他卖过报纸,擦过皮鞋,当过学徒,尝尽苦头,但依然坚强勇敢。他的这种精神让生活在优越环境中的我自惭形_,想想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就想放弃的我,不禁脸红,暗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向三毛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坚强。

在张乐平先生的笔下,生活是苦的,但三毛却用他的善良和坚强回报生活,让我在感受旧社会的冷酷无情的同时也看到一个不同寻常的三毛。在悲苦中的三毛都能做到勇敢面对生活,那今天生活在和平幸福社会中的我们呢?我想我们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社会多做贡献。

高二读书心得感想分享4

旧中国底层百姓的悲哀——读《为奴隶的母亲》有感。

这个故事已经很远很远了......但又似乎不远。

或许听起来有些骇人,在1930年的浙东农村仍然存在着“典妻”制度。几千年封建王朝对女性的压迫,羞辱,依然延传在这闭塞的地区。

事实上,“典妻”甚至连“纳妾”都不如。家里穷的响叮当,又背负着一身赌债的男人,把家里该卖的都卖光了。回头看看自己空空如也的房屋中突兀地坐着一个面色枯槁,神情凄惨怀里还依偎着一个五岁小男孩的女人。男人经别人一提醒,眼珠一转,想着自己现在那么穷,妻子跟着自己也受苦,家里还多出了一口人吃饭。还不如把她典几年给有钱地主家,赚个百十来块钱,先把自己的赌债还了再说。说到做到,妇人第二天就被一顶轿子送到了地主秀才家,过了三年,为秀才诞下一子,因为典这妇人来就是为了给秀才传宗接代的——秀才的妻子生不了孩子。

孩子生下来了,妇人的典当期限也到了,妇人该离开了,她将要告别自己这么几年来相对富足的生活,再回到那个阴暗的,穷困的家中。她不是没有过挣扎,可在秀才家里待着,哺育着新诞下来的叫秋宝的孩子,妇人心里头还惦念着家里头那个瘦骨嶙峋名叫春宝的孩子,惦念着他的父亲会不会殴打他,会不会苛待他。而当她回到了那个穷困潦倒的家里,她又开始惦念起白白胖胖的秋宝,想念他在自己的臂弯中酣睡的那些阳光明媚的日子。想念他在吮吸乳汁时满足的笑颜。两个孩子同样都是她的宝,手心手背都是肉,让妇人割舍哪一个,心中都会有痛苦,有不舍。

到底是什么是谁造成了妇人如此悲惨的境遇?是伪善却富有的秀才,是尖酸刻薄秀才的大妻?是妇人那心狠的丈夫?都不是,归根究底的还是那“吃人”的封建礼教硬生生地将妇人“扯成了两半”,联想到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她们又何尝不是被封建礼教所“吞噬”的产物呢?旧中国底层的女性在面对阶级压迫以及典妻制度之时,往往采取了顺从,忍耐,苦熬的态度,就像待宰的羔羊。她们既无力反抗,也不敢反抗,她们寄望于富有阶级多发善心,而不知正是这些所谓的阶级制度,深深地侮辱,损害了她们的人权。在封建礼教和等级制度下无可选择的命运,是旧中国女性普遍的悲哀。

而文中的另一个悲惨的人物形象,我觉得是妇人的丈夫,那个被叫做“黄胖”的男人。都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黄胖”起先是一个非常勤勤恳恳的皮贩兼农夫,他能将每行秧苗插得非常直,很受别人夸赞。但是在那严酷的封建剥削制度下,“他的境况总是不佳,债务是年年的积起来了。大约是因为境况的不佳,烟也吸了,酒也喝了,钱也赌起来了。”他开始变成一个非常暴躁且凶狠的男人。他不顾妻子的苦苦哀求将自己刚出生的女儿直接丢进沸水里,他用锄柄狠狠的敲打春宝的额头,以及他典当妇人的这种令人唾弃的行为,看了之后你可能会义愤填膺:“这个男人简直就是禽兽,连禽兽都不如!这样的人渣还活着干什么!”可你仔细想想,他也是封建社会和剥削制度的受害者。如果没有对农民如此残酷的剥削,他也不会走到如今的这步田地。“人之初,性本善”如果可以的话,他难道不想好好的疼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吗?他难道不想好好地耕作,过上虽不富裕但尚可温饱的生活吗?可是他做不到了,是残忍的封建社会和剥削制度一步步地将他逼入了这个如此艰难的地步,他无法,他不敢直视自己眼前的生活,他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希望,一眼望到尽头的黯淡,连光的缝隙都钻不进来,所以他开始堕落,开始自暴自弃。他,又何尝不可悲呢?

高二读书心得感想分享5

我觉得他特别聪明,那次他的姨妈让他刷墙,他不想刷,但又无可奈何。恰好本·罗杰斯路过,他略施小计,假装超级喜欢刷墙,就把本的注意力转移过来。结果本·罗杰斯被好奇心驱使着,就用一个风筝换取了刷墙的机会。后来,一个又一个小笨蛋被欺骗。结果,汤姆不但不用刷墙,不被姨妈训斥,还收获了好多小玩意儿。

我觉得他非常勇敢,他和朋友哈克还有乔·哈帕一起去孤岛历险。他之所以要来孤岛,是因为姨妈和他的想法截然不同,姨妈是想让他成才,把他送到主日学校学习,让他穿绅士般的衣服。但是他却觉得这样的生活并不快乐,所以他就去孤岛探险。想看看大家在他不在的时候会有什么反映,所以当他的两位朋友都想回家的时候,他却坚韧不拔地要留下来。并最终说服朋友们也留下来了。那段时间,他们三个一起打鱼、一起游戏,表现出了他们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我们现在的娇惯形成鲜明的对比。

不仅如此,我还觉得他敢于探索,不肯放弃一切希望。当他和贝基一起在山洞里被困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往前去寻找洞口,即使快累晕了也在所不惜地寻找,不肯放弃一切希望。最后就找到了洞口,救出了自己和贝基。

我觉得他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孩子,因为有时候别人都对他打、对他骂。他表面上表现的一副不屑的样子。内心却很善良。别人遇到困难时,他会伸出援助之手,比如那次贝基一不小心撕烂了老师的医学书,在老师快要问到贝基是否撕烂的时候,汤姆却挺身而出,替贝基挨了一顿老师的毒打。

我还觉得汤姆·索亚特别够朋友,能理解人的心境。你看最后一段,他的老朋友哈克被寡妇收养,哈克很不喜欢过那种绅士一样的生活,所以就自己跑到了原来生活的地方。汤姆知道了这件事,就跑到木桶那里,以一种引诱的方法,说自己要建一个强盗群让哈克参加,以抚慰哈克的心灵。

我介绍了这么多,你喜欢汤姆·索亚这个人吗?希望和他交朋友吗?你想了解更多关于汤姆的故事吗?那就请你看看《汤姆·索亚历险记》吧!这本书很适合我们少年儿童阅读,因为汤姆·索亚也是像我们这样大的懵懂少年,他的生活和我们的生活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更能让我们体会主人公的想法。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更希望和他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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