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读书心得体会作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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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知识的源泉,我们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字母到汉语,再到文章,是书给我们造就了学习知识的优越条件。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大一读书心得体会作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大一读书心得体会作文1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_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大一读书心得体会作文2

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

篡位者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人物,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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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

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

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杀人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可悲的,他是封建时代的异类,人文主义的光芒还不足以驱散整个时代的阴霾。父皇被叔父秘密毒害,父皇的生命、地位、权利,甚至自己的母亲都被阴险狡诈的叔父全盘剥夺。母亲被叔父勾引乱伦。自己不能与爱人完璧。这一切犹如一座高不可攀的巨山,压抑在心头无法喘息。在他的身上有人生的思考,人性的剖析,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解放,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作者莎士比亚身处的文艺复兴时代的英国正是戏剧中丹麦的真实写照。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创作者与被创作者,心连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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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了斯科特一行人在与阿蒙森队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担失败。他们有超人的力量和勇气,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还有无私的爱,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而是始终惦记着别人:朋友、妻小和祖国人民。虽然斯科特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高尚。这让我想起了2018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在佳木斯市的第四中学门前,一辆客车在等待师生上车时,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失控撞向学生,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大一读书心得体会作文5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今天,我要讲述的就是一篇文章:《伟大的悲剧》。

这篇课文讲述的是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探险队伍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来到千百年来无人探索的南极极点,不幸的是,阿蒙森比斯科特早到了五个星期,凯旋而归,而斯科特一行人也到了,到在归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与他们对现实的恐惧成为了他们归途的一大困难,最终,在坚持了一个多月后,他们最终体力不支,长眠在了南极极点。他们已自己的生命为故事,吹奏起生命的颂歌,告诉了我们,生命的意义,就是挑战自我,踏出迷惘。

他们真是一群英雄,他们拥有伟大的精神与高尚的品德,还有大无畏的勇敢,以至于他们在面对死亡时,像个勇士昂首挺胸的面对着:首先是奥茨,在自己坚持不住的情况下,为了不拖累自己的队友,在暴风雪来临之际,毅然决然的走出了帐篷,独自面对着死亡。最令人称道的是斯科特,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想到的不是自己,是祖国,是友谊,是自己的亲人,还给他们留下了书信,表达了他真诚的情义。所以,在他们长眠以后,连权威的国王都为他们而下跪,因为国王也被他们这高尚的灵魂所感染,深深的折服了。

泰戈尔说的对:“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只有当我们为自己所热爱的,所努力的,所追求的梦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才能得到另一种永恒。

生活总是变幻多姿的,在现在的生活中,已经缺少了那种超越自我,从已知的世界里再去探索着未知的精神,我们不应该满足于现在,我们应该像斯科特他们一样,努力的突破,努力的探索着,努力的求知着一切存在却尚未出现的事物,为人类作出贡献,为这个社会作出贡献,才不至于;碌碌无为,浑浑浊浊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们应该学着去追求,即使一时做不到,但是只要你努力去做了,努力去实现了,这正不是挑战自我的实现?这正不是踏出迷惘的第一步?

我们要让自己的生命变得多姿多彩,要让自己的世界变得无比伟大,实现这永恒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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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悲剧》讲述的是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在南极的角逐。由于阿蒙森早于斯科特到达南极极点,一个多月后,当斯科特一行五人到达时,已失去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荣誉。第二天,当他们心情低落地踏上归途的时候,南极的冬天提前来临了。严寒、风雪,从四面八方袭来,似乎要在南极开一次大会,使他们的归途变得更加险恶。薄薄的帐篷无法抵住寒冷,煤油快用完了。

一个接一个的贮藏点,只带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绝望,煤油十分缺少。埃文斯疯了,一天后死去。双脚脚趾都冻掉了的奥茨,为了不拖累朋友们,在一天早晨,独自走出了帐蓬,“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剩下的三个人在3月21日那天,彻底被大雪挡在了距“一吨营”11公里的地方。在忍受了八天的寒冷和饥饿之后,他们于1912年3月29日,全部殉难。这些伟大的人,为了造福人类这个信念,为了探索南极的奥秘,他们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艰险的路程;在前方,是他们醉心的梦想,是必赴的使命。他们虽然死去,但灵魂却飘在南极上空,成为永恒。

当南极的寒风一次又一次吹过他们墓顶的十字架时,英国的人民,南极的冰峰,皑皑的白雪以及遇见过他们的海豹、企鹅一定都会想念他们,想念他们的英勇顽强。斯科特一行五人所表现出来的人类对未知领域的不懈探索,以及在探险行动中的坚毅、勇于为事业献身的精神,不能不让人钦佩!他们悲壮的南极之旅折射出的人类的勇气,将超越时代而永存。

正如文章最后一段的意思:斯科特、奥茨、埃文斯、鲍尔斯、威尔逊五位英雄,虽然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有价值的、美的毁灭对于任何时代的人类都是一个最伟大的悲剧。无论是极地、海洋、宇宙空间,只要是奥秘所在,人类就想把自己的足迹踏上去,任何艰险都不能抑制人类探索奥秘的激情。

在那白雪皑皑的南极大陆,那一场令人心酸的角逐,吟诵的是人类探求自然未知的史诗,演奏出一曲挑战自我生命极限的绝唱。

大一读书心得体会作文7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看似矛盾的两个人,看似冷淡的一个人,看似不屈服的一个人,却在两人之间产生了爱的火花,那不是像邻居女儿为了嫁出去而盲目结婚的爱情,也不是像妹妹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800字虽然,像达西和伊丽莎白这样的爱情只能是可遇不可求,但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至少要多多的充实自己,使头脑清晰,理性,理智,在理智中能够感性的对待爱情,不做只有躯壳而没有实质的人,那样爱情会得到更过心灵与情感上的结合,也许走的会更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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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十分熟悉。意思是:不能以貌取人,要看清楚人的内心,而海水也是不可以用斗来测量的。自从读了《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后,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也让我更好地看清了整个世界。

这本书讲了一个中产阶级家庭里五个女儿的感情和婚姻。大女儿姬安,与富家公子宾利感情发展得很顺利,可是中间却出现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对达西村有严重的偏见,达西也很傲慢,两人明明相爱,却不断用尖锐的语言讽刺、挖苦着对方,最后,一切误会和迷团都解开了,五个女儿都有了好结果。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得想给书中的人物评价一番:大女儿姬安温柔美丽、楚楚动人,谈吐、举止落落大方,就是性格太柔弱,做事不果断,一直犹豫不绝。二女儿伊丽莎白是一个有主见、有个性的女孩子,身材苗条,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对于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不足的是爱凭第一印象去判断人,导致把坏人看成了好人。公子宾利天性软弱,在大事上举棋不定,需要别人的指点。他与姬安一见钟情,但是宾利姐妹看不起柏纳特太太的愚笨和姬安几个妹妹的无知,在宾利刚请方面予以阻挠。而家财万贯的达西,外表十分高傲,他第一次看不上伊丽莎白的相貌,所以对她很不礼貌,而伊丽莎白对达西不刻意迎合,一直在话语中讽刺和贬低达西,而达西不但没有产生反感,甚至还对她有了爱慕之情,在第一次求爱失败后,达西完全放下了架子,抛弃了人们的家世顾虑,最终赢得了伊丽莎白的芳心。

书中还描写了三女儿丽迪娅,她追求外表英俊潇洒,但是好赌博、好赊帐的威肯中尉,不惜抛弃自己的名节与威肯私奔,早成了一段失败的婚姻。

在这本书中,让我懂得的的一个知识是:不要凭第一印象去看人,而是要深如她的内心世界,用自己的判断力来分辨出他是好是坏。比如伊丽莎白第一次见到达西,见他外表高傲就对他产生了厌恶之情。而她第一次见到威肯,就被他风度翩翩的气质和善于表达的言辞打动了芳心,最后才知道他是一个行为恶劣的伪君子。

其实在生活中,我们也遇到过许多这样的例子,比如也像伊丽莎白一样,光凭着外表就来判断人的内心,这样做是不能的,我门一定要看清他的真面目,才能下结论。

我相信,书给我带来的知识不止这些,我要多读书、读好书,将书中的知识转化成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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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终于读完了早就想读的《傲慢与偏见》。毋庸置疑,大部分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这本书主要表达了“感情是婚姻的基础”这一思想。正如简在得知妹妹伊丽莎白已经与达西先生时,告诫她:“什么都可以没有感情,唯独婚姻不能。”

我看过这本小说后,除了感受到大家公认的这一主题外,还萌生了些许零零碎碎的小感受,然而回想起来让我体会烈的一点,就是:人,惟优秀才可爱。

故事中贝内特家有五个女儿,最后有三个女儿出嫁了。大女儿简温和善良,相貌出众,与宾利先生结为夫妻;二女儿伊丽莎白伶俐可人,在经历了双方傲慢与偏见的种种曲折后,与英俊富有的达西先生终成眷属;小女儿丽迪亚放荡物无礼,与人品低劣的威克汉私奔,最后在达西的钱财相助下,威克汉才被迫娶了丽迪亚。当然,小说中不止这三桩婚姻,还穿插了贝内特先生的侄子柯林斯与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的婚姻。在这些婚姻当中,真正幸福美满的,无疑是简和伊丽莎白。她们的丈夫不仅能使她们过上富足无忧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她们获得了一份真挚的感情。简和伊丽莎白的婚姻在经历了重重波折后,最终都冲破了门第的差异,打破了当时社会中婚姻门当户对的惯例。但这并不能说明只要有爱情的婚姻就可以完全不用考虑门第的因素了。事实上,简和伊丽莎白在婚姻上遇到的阻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们的身份地位和那些“粗俗的亲戚”。这一点,达西先生在第一次求婚时就很坦诚地说明了。

同样是贝内特家的女儿,最后的归属却截然不同。其实这些都不是偶然,而是个人的性格、特质所决定的。简和伊丽莎白在素质不高的亲友中显然是优秀的、突出的。“优秀”的定义并非固定的、统一的,它并没有既定的模式,也并非要取得多大成就才称得上优秀。正如简,除了拥有漂亮的外表,关键是有一颗善良慈悲的心,真诚地对待他人,总把人们朝好的方面去想。而我尤其喜欢伊丽莎白,让我想起《简·爱》中的简·爱的自信,她知道自己吸引罗切斯特的是她那“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能弯而不能折的性格”。这两者是何其相似啊。她们的共性在于拥有超出平庸之辈的品质和特性,她们良好的自我修养让她们显得与众不同。正是这些优秀的个性,让她们变得更加可爱。

我时常听到恋爱中的人说:我愿为你,变成一个更好的我。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爱情使人们想要变得美好,因为人惟有更优秀了,才能变得更加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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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人间喜剧》。小说集中的一部作品。《人间喜剧》它揭露了当时资本家的丑恶面目,鞭鞑了社会的黑暗,世态的炎凉。同样这篇小说也是如此。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可憎的吝啬鬼形象——老葛朗台,他以积累财富为乐趣,他家财万贯,但却穿着破旧,居室简陋;他能言善辩,有一套套理论,但当他谈生意时,却狡猾地装成一个结巴;他说渴望亲情,但当他妻子病危时,他却舍不得花钱去请医生。他的一生,没有享受过,也从没快乐过,因为他考虑的只是怎么算计别人,怎么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一切,这是多么愚蠢,多么可悲。他临死前还念念不忘自己的万贯家财,在垂死挣扎的一刹那还不忘将手伸向神父的金十字架。在金钱面前,幸福简直一文不值。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如此,他仅仅是一个缩影,通过他我们看到一个唯利是图,互相算计的社会。他的一生,深刻暴露资产阶级家纯粹的金钱关系。

小说的主人公欧也妮是一个令人惋惜地女儿,她不懂利益的纷争,不追求金钱的虚荣,但可悲的是她出身在这样一个家庭,这样一个社会,有着这样的一个父亲。她的生命中也曾出现过一道波澜,她企图冲破家庭社会的束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然而她的社会不允许,她的爱情在这样的社会终究成为虚幻。他们看中她的只是她的金钱。这样一个天真纯洁的人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注定只能成为悲剧。

看完作品,我的心情是沉重的,书中的一个个人物给了我强烈的内心震撼。人生究竟为了什么?联系当今社会,许多人为金钱,权利,名望,欲望奔波劳碌,勾心斗角,互相压轧,比如一些官员_,某些人抢劫犯罪,一些_商制造假冒伪劣商品,他们与葛朗台,查理又有什么区别,他们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然而他们快乐吗?不要选择一条错误的道路,那只能使你暂时的满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明白,那条道路是多么肮脏、丑陋,而你终究也会明白这些毫无意义。人生是充满黑色调的。那么人生到底是为了什么?也许只是几个知己,几个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一些够用的钱,一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一个适合你的目标和一段充实的生活就足够了。当你离开这个世界时,能做到问心无愧,那么你的人生将充满乐趣,生活将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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