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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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书笔记需要用心书写,需要表达清楚、准确、简洁,尽可能地使用规范的语言和语法。关于大学读书笔记怎么写,这里给大家分享关于大学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

关于大学读书笔记

关于大学读书笔记篇1

上周星期一,学校为我们征订了一本书——《复兴中华,从我做起》。老师要求我们认真阅读。

周末,我把家庭作业做完后,就迫不及待地翻开这本书,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当我读到《美国无家可归女考上哈佛大学》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深深地被感动了。一个无家可归女居然可以考上哈佛大学。在她小的时候,她和哥哥就被染有毒瘾的继父和生母抛弃了。由于家里没有钱,上不起学。后来,伯恩斯学校得知这个消息后,同意让她和哥哥一边打工赚学费,一边继续上学。这个人就是洛金斯。洛金斯到学校上学后,学习非常认真。到了高中最后一年,洛金斯的成绩突飞猛进。后来,洛金斯被美国著名的哈佛大学录取了。我简直不敢相信,一个无家可归女居然考上了哈佛大学。我看完这个故事,不禁思索起来:“一个无家可归女居能考上哈佛大学。那么我们21世纪的中国小朋友现在吃的、穿的、玩的、看的,应有尽有。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关心我,爱护我。每到周末,爸爸妈妈还陪我出去郊游,还可以和同学去溜旱冰、去爬山……。有不懂的问题,还可以向爸爸妈妈、老师请教。为什么我就不能刻苦读书,立下远大志向,将来考上一个好的学校呢?”洛金斯洛金斯看看洛金斯,想想我自己。

从现在起,上课时我决心认真听讲,放学后按时完成家庭作业。周末,还要多看一些课外书,多积累一些各科知识。有时间,还要帮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儿,争取做一个新时代全面发展的四好少年。在上课时,发言要积极,多动脑思考问题。下课后,如果周围同学有不懂的问题,要给予帮助,耐心给他们讲解。做事也不能太粗心,有时,一道简单的数学题都会因为我的粗心大意导致做错。我现在最大的缺点就是缺乏做事的毅力,缺乏耐心,遇到困难就想退缩。譬如遇到自己认为有一定难度的题就不想去多思考思考,而是比较烦燥。以后我一定要改正我的缺点。不仅要做到更好,而且争取做到最好。我相信我不断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一定会做得最好,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关于大学读书笔记篇2

《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

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_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必须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理解。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一样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最终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构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

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仅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之后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经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本事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当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很多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明白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礼貌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关于大学读书笔记篇3

《城南旧事》全文由“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以及“爸爸的花儿落了”组成,以作者孩时纯洁的眼睛来看待北京生活的点滴。它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有斜着嘴笑的兰姨娘,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不理我们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的疯女人,井边的小伴侣,藏在草堆里的小偷……读后一个个人物仿佛都真真切切地浮现在我们眼前。文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细腻精细地表现出来,其中那爱的色彩更是在我心中抹上了浓浓的一笔。

英子的爸爸,是一个很疼爱自己的孩子,且教子有方的人。在小说的最后一章中,回忆起六年前英子因为起得晚,不想上学了,他的父亲便用鞭子把她打了起来,在身上打下了一个个红红的印记,英子这才去了学校。而他的爸爸却又冒着雨来到学校,拿出英子的花夹袄,看着她穿上,以免女儿受寒,接着又拿出两个铜板给她。而就从这一次开始,在英子以后求学的六年里,她都是每天早晨等待着校工开大铁栅校门的学生之一。

这一段对我触动颇深。对子女的爱,不只是疼爱,溺爱,有时也需要一点“残酷”的爱。英子的爸爸用这种爱让她养成了一些好的习惯,让她终生受益匪浅,同时也用发自内心的疼爱来让他的女儿倍感亲情的温暖。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总因无影无形而被我们忽略。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我们的生命。就如父母的爱,不说操劳奔波,单是在书架上放置一本孩子爱看的书;一有咳嗽,药片就摆放在眼前;当我们陷入困境,父母总是及时伸出双手……

爱,是对祖国的热爱,是对父母的敬爱,是对老师的敬重和终生不忘,是对周围人的关心,是对穷苦人的同情,是对残疾人的尊重和帮助……

爱是温暖的春风,它能融化人们心中的冰雪;爱是温柔的双手,它能抚平人们心中的累累伤痕;爱如空气一般,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却能够弥漫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带给每一个人。

让我们每个人都拥有更多的爱,更多的同情。只有为别人花费它们,我们的生命之花才会更加绽放。

关于大学读书笔记篇4

一部《飘》史诗般波澜壮阔地展现了美国佐治亚洲内战时期、重建时期的生活。伴随着包括十二棵橡树与塔拉在内的庄园昔日一派富丽堂皇风姿的消逝,南方人悠哉游哉的生活方式在战火中也已然天翻地覆。传统的南方社会与道德规范及其守护者一同在乱世中飘摇,即便重建最终结束,一切随风飘逝,似乎战火的硝烟也在民主党执政的那一刻平息,可是属于战前那个时代的人们与另一种生活的斗争又何曾停止?在历史长河中时代的更迭、不一样礼貌的冲突等各种不可触的硝烟亦永久延续。

战前悠闲安宁的气息散布在南方人呼吸的空气中,那些相沿成习的社会伦理与道德规范渗透在每个南方人的修养中,还有庄园里的每一抔泥土,每一片喻示丰收的棉花地,每一对主仆与邻里的微妙关系,都成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而在众多南方人中,阿什礼较他人而言与他所热爱怀念的那种礼貌更深刻地融为一体,并成为它的一部分。于是对于旧生活的这一件“富于魅力,匀称完美”的艺术品的眷恋之深远胜于他人,在新生活之中表现出的格格不入也袒露无遗。他有着与瑞特一样的远见,能看透战争的本质,也当然明白“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道理,却缺乏勇气抛弃他所归属的时代去拥抱新社会,害怕一切真实鲜活的人和事,甚至连斯佳丽也想尽力回避。所以,阿什礼只是旧礼貌的一部分而不能成为其最佳代表,一个礼貌即使不可避免地终结,却从来不应只存在于幻影与梦境中,不应只是牢牢镶嵌在为其量身定做的社会中,真实鲜活才是一个礼貌存在的保证。

与阿什礼同属一个时代的梅拉妮则活出了一个时代的傲骨。战争使“生活正伴着铿锵的马刺远去”,她不是不明白,也并非无动于衷,只是更愿坚强勇敢地应对社会巨变的艰辛过程,她才是那个时代的象征。如果说埃伦与梅拉妮同属一个时代衍生出的伟大女性,我想梅拉妮更具代表性,虽然同样的温惠端敬、柔中带刚,但毕竟埃伦不幸地在战争前期与世长辞,却有幸地避免了在乱世中挣扎;而梅拉妮经历了这一切,在苦难面前即坚持了上流社会的修养,成为一个阶层的主心骨,又坚定地开始新生活,从未放弃人生的期望。所以当她高洁纯良的生命最终飘零时,阿什礼的精神几近崩溃,斯佳丽才明白自我对她的依靠之深,仿佛一代人的梦想,一个传奇故事就此结束。

战后的生活徒剩一片废墟,生存的渴望与生命的力量则悄然滋长。斯佳丽顾盼生辉的绿眸子见证了生活的苦难,却永远充满期望。她的先辈们都经历过毁灭性的.打击,却用自我的双手从厄运中夺取最好的结局,与其说她的坚强源于家族一脉相承的血统,不如说这是顽强的生命在灾难面前的共性。所以每当斯佳丽因背离埃伦的教导而心痛,她都会告诉自我“明

天又是新的一天”,来日方长,痛定思痛的日子多得是,解决当下困境才是最紧要的。而塔拉,作为一片孕育生命的大地,一个对生存的最直接定义,被斯佳丽视为自我的命运与战场。直到之后生命中的至爱一一离去,塔拉依然是她最终选择的灵魂归宿。

飘于乱世,无论像阿什礼般苟延残喘,像梅拉妮般守住信仰,还是像瑞特和斯佳丽般为了生存不择手段,过往的一切,包括故人、故事与故园,都与远去的礼貌一同无法可止地随风飘逝。纵然前往查尔斯顿的瑞特最终真的与现实社会和解,斯佳丽能从塔拉的怀抱中再度汲取力量,阿什礼能重新应对生活,谁都能与风逝的过往冰释前嫌,但真实存在而不可触碰的硝烟却不曾停止。正如阿什礼所言“不论何时礼貌毁灭,结果总是重演历史。有头脑有胆识的人活下来,没头脑没胆识的被淘汰”,斗争总在继续,可是是后人演绎前人的故事,后代再以别样方式上演不一样于前朝的荣辱兴衰。

人人都像斯佳丽般有一个逃不掉的梦魇,有自我在特定处境下的一番挣扎,所谓挣扎,也可是是新陈代谢规律发生作用的必经过程。但凡能像沉舟侧畔那行进的帆船般从容的人,无非是深刻得认识到:过往随风逝,硝烟未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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